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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女僅剩60元「提款卡出租1日7萬」下場慘烈 她揹官司還倒賠2萬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女子將提款卡一天以七萬租給網友,沒想到租金沒拿到還被當成詐騙戶頭。(圖/翻攝畫面)

▲女子將提款卡一天以七萬租給網友,沒想到租金沒拿到還被當成詐騙戶頭。(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一名黃姓女子實在太窮了,身上僅剩60元不知道生活該怎麼過下去,他竟將自己僅剩60元的提款卡租給了理財公司,對方還騙她3天租金7萬,理財公司立刻用她的帳戶詐得14萬多,落網時她驚訝的說「我以為賣卡片才犯法」,不知『出租』也犯法」,結果還沒賺到租金先被依幫助洗錢罪判刑4月,併科罰金倒賠2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39歲的黃女,身上窮得只剩下60元,去年透過臉書認識暱稱「錢多多」的騙子,對方宣稱幫企業提供稅務服務,要向黃女租借銀行帳戶(提款卡),雙方約定租3天的租金是6萬至8萬元(平均7萬元),龐大的租金讓她毫不考慮就把餘額僅60元的銀行帳戶提款卡,透過超商寄給對方。

果然黃女的提款卡被用來洗錢,黃女直到落網時才知道自己的帳戶詐得被害人14萬元,黃女於台中地檢署偵辦時強調,「錢多多」宣稱是專業理財管理公司,要幫企業公司做資金進出,「我以為賣卡片才是犯法,不知道提供(出租)他們卡片也是犯法」。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黃女無前科,因缺錢花用,率爾提供提款卡與密碼給詐欺集團,助長詐欺犯罪,但她最後坦承犯行(出租提款卡),已見悔意,且未獲得報酬,依幫助犯一般洗錢罪判刑4月,併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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