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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即問即答?周萬來打臉藍白立委:美法國國情咨文沒有

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立法院長韓國瑜、秘書長周萬來(右二)。(圖/許皓婷攝影)

▲立法院長韓國瑜、秘書長周萬來(右二)。(圖/許皓婷攝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原定於明天排審攸關國會改革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在野黨團主張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應該採「即問即答」,不過民進黨團尚未提出修法草案,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昨變更議程,改列「中華民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及詢答模式建議」專題報告。立法院祕書長周萬來的書面報告中指出,「美國、法國的國情咨文演說尚未採即時詢答方式,未來我國國情報告是否採行不同的詢答模式,待委員共識決定」。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一「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規定,立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第11屆立院目前已有民眾黨團、傅崐萁等52人及翁曉玲等16人對於相關條文提出修法草案。

周萬來於書面報告中指出,依憲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院經院會決議或總統咨請立院同意後,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上述委員提案與現行總統國情報告有所不同規範,即對總統國情報告發動之要件,除將「得於每年集會時邀請」修正為「應邀請」,並明定總統對於前述每年集會的定期邀請不得拒絕。對此,周萬來表示,「與憲法條文用語不同」。

周萬來也提到,若於限定時間內因遇國家緊急狀況等特殊情形,可能發生無法依法安排總統進行國情報告之爭議,也有失立院議程安排上的彈性。

另外,針對總統國情報告的詢答方式,周萬來認為,委員提案或採依序即時答覆或採即時詢答,其定義與進行程序是否相同,有待討論以茲明確釐清。然而,依過去國民大會對總統國情報告之建言,實務上有採綜合答覆的方式進行,美國及法國的國情咨文(演說)的實施經驗,尚未見採即時詢答方式,未來我國國情報告是否採行不同的詢答模式,仍有待委員共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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