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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和牛EMPEROR囤過期肉!吹哨離職員工至少領72萬 比年薪還高

生活中心/施郁韻報導

「和牛EMPEROR」遭前員工踢爆使用過期食材。(圖/翻攝自店家IG)

▲「和牛EMPEROR」遭前員工踢爆使用過期食材。(圖/翻攝自店家IG)

台中市知名頂級和牛燒肉的名店「和牛EMPEROR」遭前員工踢爆使用過期食材,衛生局稽查後確實查獲多項食品過期,其中也包含日本進口的飛驒牛。對此,店家事後聲明,過期肉是供員工教育訓練使用,不過衛生局仍認定「囤積過期食材」已違法,勒令停業日並重罰144萬元。為獎勵吹哨者,將依照辦法以實收金額的50%作為檢舉獎金 ,檢舉獎金預估達72萬元,比年薪還高,如果罰金增加則會繼續累計,檢舉獎金可望往上加。

台中市衛生局前往稽查後確實查獲多項食品過期

▲台中市衛生局前往稽查後確實查獲多項食品過期。

「和牛EMPEROR」遭離職員工踢爆使用過期食材,經衛生局12日前往稽查後確實查獲多項食品過期,業者14日發聲明強調「過期肉是供員工教育訓練使用,沒有給消費者食用」,衛生局又出面打臉,在使用區查到過期的商品,代表店家有提供過期商品給消費者,包含牛肉、蜂蜜檸檬等。

前員工出面吹哨,獎金如何發放分為2種,檢舉獎金若是重大案件,可領實收罰鍰70%,非重大案件則為50%,其中標準就是罰鍰有無超過200萬,會有額外的吹哨者獎金;一般民眾10萬至200萬,離職或在職員工則是20萬到400萬元,且發後不會因為罰金變動收回。

「和牛EMPEROR」遭重罰144萬,衛生局長曾梓展16日表示,前員工揭發食安案件,市府就目前開罰的144萬元,「目前確定有的就是檢舉獎金,實收罰鍰的50%,認定它是一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話,我們會再發吹哨者獎金,這部份我們還要再確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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