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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蕭美琴賣3萬6千元私酒?黃暐瀚分析:情節離奇到「一聽覺得怪」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蕭美琴遭爆料部要求關務署免私酒查驗。(圖/民進黨提供)

▲蕭美琴遭爆料部要求關務署免私酒查驗。(圖/民進黨提供)

有匿名網友在爆料公社貼文,質疑準副總統蕭美琴透過外交部要求關務署免於私酒查驗,外交部、財政部都協助辦理。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表示,網友指控蕭美琴帶回23瓶價值3萬6千元的酒,準備「私賣」,情節離奇到他一聽就覺得怪。雖然先前有「私菸案」的經驗,對於指控存有懷疑是對的,但懷疑之後,就要冷靜思考,爬梳證據,釐清規定,再得到自己的答案。

黃暐瀚表示,昨天網傳蕭美琴帶私酒回台,形同「私菸2.0」的新聞出來的時候,而他第一時間想知道的,就是「規定是如何」?黃暐瀚指出,根據《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駐外人員回台可以將自用物品帶回,但從爆料者提供的「清單」來看,指控蕭美琴「企圖」帶回23瓶酒,價值3萬6千元,可能準備「私賣」,情節離奇到他一聽就覺得怪。

黃暐瀚質疑,「23瓶價值3萬6千元的酒,拿回台灣大概也只是喝掉,宴會用或餽贈親友。若說要拿去賣, 一個副總統當選人?可能嗎?」他認為,如果說要拿去賣,運回整貨櫃,幾百箱,上千萬,不意外,但三萬多的酒拿要回台灣賣?直言「難怪府方高層跟外交部初步懷疑這是認知作戰。」

黃暐瀚說,雖然先前有「私菸案」的經驗,對於指控存有懷疑是對的,但懷疑之後,就要冷靜思考,爬梳證據,釐清規定,再得到自己的答案。有關蕭美琴案,財政部跟外交部都對外說明,駐外人員按照規定回國辦理自用物品運回,蕭美琴的酒品提供了清單,外交部出公文請求「免查驗」,而不是「免稅」,該繳的稅,還是要繳,一切照規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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