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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9港警行賄買假駕照!台中港務局技佐不甘自己坐牢 入獄服刑全招了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技佐涉嫌收賄,偽造駕照。(圖/翻攝google)

▲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技佐涉嫌收賄,偽造駕照。(圖/翻攝google)

台中一名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擔任技佐的宋姓男子,因受賄替船舶業者偽造核發駕照,遭判刑9年徒刑。但宋男在服刑期間,疑似不滿只有自己受罪,向檢方表示自己還曾替台中港務警察核發假駕照,總共有9名港警涉案。其中一名李姓科長堅決不認罪,遭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依貪汙、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等罪嫌,各判宋男3年4月徒刑、李姓科長8月徒刑,其餘8人緩起訴,可上訴。

檢警調查,宋姓男子(56歲),自1989年起任職於台中港務局,後於2021年擔任港務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技佐,負責遊艇動力小船的駕照核發、換發及補發。在業務上與港務警察有互動,後來有港務警察聽聞宋男可以幫忙免試取得駕照,便以現金賄賂宋男,偽造核發駕照。

據判決出書指出,涉案的港務警察,分別為台中港警總隊李姓科長,中突堤、北堤、西碼頭派出所的余姓、洪姓、林姓、謝姓、陳姓、吳姓、呂姓警員等9人。據了解,宋男先前就因收賄替船舶業者偽造核發駕照而入獄,被判刑9年,而在服刑期間,宋男又咬出曾幫港警製作假駕照。審理期間,宋均認罪,並表示港警透過口耳相傳,得知發照內幕,來找他幫忙,自己則向港警收取偽造費2000元。

其中8名港警均認罪獲緩起訴處分,但任職於台中港警總隊李姓科長卻堅決否認,強調兩人根本不認識,自己身為警察不會違法。但法院審理相關證據後,認為李根本不具參加營業用動力小船測驗資格,卻持有該駕照,罪證確鑿。而李員身為警察,卻知法犯法,以偽造文書方式取得駕照,犯後又否認犯行,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8月徒刑。


至於服刑中的宋男,因在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依法得減刑,依貪汙治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盜用公印文罪、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3年4月,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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