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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萬買「10年屋」竟是30年爛尾樓改建 屋主氣炸怒告、法官判決出爐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王姓男子花1320萬買「10年」中古屋,竟是爛尾樓改建,實際屋齡已30年,憤而控告房仲詐欺。(圖/翻攝畫面)

▲彰化王姓男子花1320萬買「10年」中古屋,竟是爛尾樓改建,實際屋齡已30年,憤而控告房仲詐欺。(圖/翻攝畫面)

彰化縣一名王姓男子看到房地產廣告一棟「輕屋齡10年」透天中古屋,地點位於和美核心商圈,相當心動,花了1320萬購買,不料搬進去之後,才從鄰居口中得知,該房屋是「爛尾樓」,期間曾荒廢11年才由另一家建商取得產權改建,屋齡已有30年,王男不滿房仲誆騙是「輕屋齡」的中古屋,憤而向彰化地院請求撤銷交易,法官認為「屋齡」實際影響建物的安全及貸款成數,衍生修繕費用及潛在成本的可能,判決屋主勝訴。

據了解,這棟中古屋位於和美鎮麥當勞商圈,地坪40坪,樓高4層,含車庫,去年8月底王姓男子從房仲廣告中,標榜「輕屋齡10年」,讓他十分中意,雙方約定定1320萬元成交,10月簽約,一家人在12月搬入後,才從鄰居口中得知房屋是爛尾樓改建,進一步調查才發現,這棟中古屋1992年開始興建,蓋了一半卻沒完工,一直到2012年才由另一家建設公司取得產權,重新申請建照、使用執照,房屋主結構已存續達30年之久。

房仲表示屋齡認定實務上以「使用執照取得時間」為準,但法官認為簽約時並未告知建物是荒廢多年續建,判決屋主勝訴、交易撤銷。(圖/翻攝畫面)

▲房仲表示屋齡認定實務上以「使用執照取得時間」為準,但法官認為簽約時並未告知建物是荒廢多年續建,判決屋主勝訴、交易撤銷。(圖/翻攝畫面)

王姓男子認為,房仲在取得物件時應清楚知道該房屋的來歷,明知是爛尾樓續建,竟利用資訊不對等地位,隱瞞房屋重要資訊,甚至誆稱建物僅10年屋齡,向法院控告房仲詐騙,要求交易撤銷、並返還買賣價金。

對此,仲介公司表示,對於屋齡認定,實務上以「使用執照取得時間」為準,當初建設公司續建時會對建物結構進行強度審查以確保安全,依法規完成續建後,按理並無安全疑慮」反駁有欺騙行為。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官認為,該建物荒廢多年後又續建,難以用一般使用執照取得時間之標準論斷,「屋齡」實際影響建物的安全及貸款成數,且有衍生其他修繕費用及潛在成本之可能,加上雙方簽約時,房仲公司也未向買主王男揭露房屋為續建等訊息,導致原告與最初想像的「輕屋齡10年」有相當的落差,判決屋主勝訴,仲介公司應撤銷此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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