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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被性騷擾!女學生母發文抓色狼 警竟留言:母豬也要摸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女學生母親發文抓色狼,林姓警員卻留下「母豬也要摸」等字句。(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女學生母親發文抓色狼,林姓警員卻留下「母豬也要摸」等字句。(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女學生小萱(化名),先前在捷運上被性騷擾,小萱母親將影片上爆《爆料公社》緝狼,警員林揚皓看到影片,竟留下「母豬也要摸」等言論,小萱憤而提出告訴;台北地院認為,林員落井下石,遂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2023年12月4日下午4時許,林員看到小萱母親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文章,內文還附上同年11月29日女兒遭人騷擾的影像,遂在文章下方留言,內容提及「母豬也要摸」等字句,小萱不甘平白受辱,憤而對林員提出告訴,檢方訊後依公然侮辱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林員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留下「母豬也要摸喔」等文字,藉以辱罵、嘲笑小萱,對小萱外型進行貶抑評價,侮辱性極高,《爆料公社二社》社員高達近200萬人,對小萱名譽權之損害,比口頭辱罵更加過分。

法官指出,小萱母親將女兒被性騷擾影片上傳臉書社團,希望藉此找到色狼,林員與小萱並不相識,縱使不負聲援之義務,亦不該落井下石,以動物去形容小萱外型。

法官強調,林員身為警務人員,深知檢調偵辦犯罪時,查詢貼文者帳號、個人資料及IP地址並非難事,但林員仍是心存僥倖,矢口否認犯行,直到偵查時才改口認罪,林員耗費的司法資源,理應在量刑中評價,儘管林員表達和解意願,卻只願意賠償2萬元,與小萱所受痛苦相比,金額略嫌過低,遂依公然侮辱罪判林員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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