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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遭軟飯夫活活打死!全身114傷體無完膚 二審判決要賠465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劉男於住處等死妻子後,伴屍10幾個小時,才向朋友說出實情,並赴警局自首。(圖/資料畫面)

▲劉男於住處等死妻子後,伴屍10幾個小時,才向朋友說出實情,並赴警局自首。(圖/資料畫面)

桃園一名劉姓男子長期失業,因案坐牢出獄後又疑似染上毒癮,家中經濟來源全靠妻子,卻因為不滿向妻子要錢遭拒,懷疑妻子想離婚、爭產,持登山杖將妻子打死,伴屍10多小時才向警方自首,最終判刑12年定讞。劉妻家屬向劉男求償523萬餘元,一審判賠465萬餘元,劉男上訴,高院等法院8日駁回。

劉妻家屬原請求劉男給付523萬2018元,一審法院判決劉男應賠償465萬1009元。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扶養費部分,家屬請求賠償51萬1009元於法有據,不採信劉男以妻子並無扶養能力為由,請求免除其扶養義務說法。

而劉妻為獨生女,死時39歲,經法醫鑑定,包括頸部、顏面、頭部等身體上的傷勢多達114處,幾乎體無完膚,家屬見女兒死時慘狀,至終身承受難以彌補之哀痛及遺憾,堪認確受有精神上巨大痛苦。

考量雙方經濟、財產狀況,並綜合考量事發經過、殘忍手段及所侵害生命法益之嚴重情節、進度等情狀,認家屬請求40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無過高,劉男辯解家屬和妻子父女感情淡薄,請求予以酌減金額,無足憑採,因此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劉男原本從事殯葬業,有妨害性自主、傷害等前科,曾入獄9年。2021年和妻子結婚,但被殯葬公司開除後,便沒再工作,家中經濟來源全靠妻子,沒錢用就伸手向妻子討錢。

2022年9月14日,劉男又找妻子要錢,但妻子懷疑他是要買毒品吸毒,因此拒絕,劉男於是心生不滿,懷疑妻子有意離婚並與他爭產,更不滿妻子罵他「沒本事拿錢回家」、「遊手好閒」等語,以登山杖、木製球棒等毆打妻子,造成妻子傷重出現橫紋肌溶解症,最後腎衰竭死亡。

發現妻子沒有呼吸心跳,劉男也沒有立即通報救護車,確定妻子死亡,足足伴屍10幾個小時,才打電話約朋友,向朋友吐露實情後,赴警局自首。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及二審高等法院皆考量劉男坦承犯行,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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