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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術換證」熱議 律師舉健身房這例子:此刻,社會大眾是沒辦法接受的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免術換證」近來引發熱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8日PO文,一名出生性別為男性的吳姓民眾,與律師團四年來不斷努力,於今年8月成功打贏免術換證訴訟,並取得女性性別身分證。對此,林智群律師直言,這個議題他覺得急不得、急不了,至少此時此刻,社會大眾是沒辦法接受的,硬推動立法,或跟大家筆戰,反而是有反作用力的。

「免術換證」近來引發熱議。(圖/翻攝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免術換證」近來引發熱議。(圖/翻攝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林智群律師說,最近河道上吵得很兇的,是「免術換證」。一般情況下,要有兩個文件才能轉換性別:
1.精神科醫師出具的診斷證明書,證明有性別不安(比如:身體是女的,心理卻是男的)的症狀。
2.摘除性器官的手術證明。

現在主張免術換證的人,希望把第二個文件拿掉,就是生理女不用做手術,只要心理上認為自己是男的,也可以要求換證,身分證上的性別變成男的。

林智群律師說明,其實在行政訴訟案例上,已經有7、8例判決准許「免術換證」,不是因為法官支持「免術換證」,而是因為現在的戶籍法規定沒有規定清楚,有空間讓這些人免術換證。

林智群律師說,最近河道上吵得很兇的,是「免術換證」。(圖/翻攝自林智群律師粉專)

▲林智群律師說,最近河道上吵得很兇的,是「免術換證」。(圖/翻攝自林智群律師粉專)

林智群律師也直言,伴侶盟想把司法個案推動為通案,「我認為要很小心」,因為社會大眾還沒做好準備,且女生也會感到不安,就是「難道我在健身房盥洗的時候,還要看到一個生理男掛著老二跟女生一起洗澡嗎?」

法律議題,往往伴隨「價值判斷」、「法益選擇」(變性人的權利vs一般社會大眾的情感),只要有價值判斷,有選邊站,就是會得罪人,得罪另一方的人。林智群律師說,這個議題他覺得急不得、急不了,至少此時此刻,社會大眾是沒辦法接受的,硬推動立法,或跟大家筆戰,反而是有反作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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