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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長黃凱恢復自由首現身 赴議會請假處理胞兄後事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長黃凱(右)與胞兄黃村(左)的合照。(圖/翻攝畫面)

▲雲林縣議長黃凱(右)與胞兄黃村(左)的合照。(圖/翻攝畫面)

雲林縣議長黃凱被控收受綠能光電業者行賄上千萬,護航業者取得太陽光電發電廠營業執照,新北地檢署18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上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罪等罪嫌起訴。法院裁定黃凱以30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黃凱今天(21日)現身縣議會,他表示,接下來的議期會請假,專心處理日前病逝哥哥(黃村)的後事。

檢方調查,2020年間,黃凱為了幫國金能源順利取得雲林縣台西鄉太陽光電發電廠營業執照,不惜利用議員職權,與時任雲林縣政府建設處處長李俊興利用通訊軟體洩漏雲林縣政府秘密文件,協助國金取得雲林縣政府核發發電廠籌設同意函等申請電廠執照作業,以便國金取得經濟部能源局的電業執照。

黃凱為此在外成立人頭公司,並請家人代為收受各式豪車,企圖藉此掩飾金流,初估業者行賄金額約上千萬元,今年7月5日,檢方聲請羈押黃凱獲准。10月18日檢方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上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罪等罪嫌,將黃凱起訴。

新北地院考量黃凱坦承犯行,且於偵查中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認為沒有羈押的必要。裁定以新臺幣30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

黃凱恢復自由後,今天(21日)上午現身議會,他表示,感謝這段時間大家對他的關心,回來後主要是把哥哥的身後事作好,這次議期會請假,在雲林虎尾老家為日前病逝的哥哥(黃村)守靈。

據了解,黃村曾與十大槍擊要犯林來福的「軍師」潘旭晃(綽號黑狗)交好,30年前涉雲林縣虎尾鎮「水玲瓏KTV」持槍殺人案及多起槍擊案,逃亡大陸多年,還疑似涉及隔海遙控重大案件,曾因此被列為重大槍擊要犯。五年前出獄後身體狀況不佳,胞弟黃凱曾捐肝救兄,但黃村仍難敵病魔病逝,享年5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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