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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賄促京華城容積過關!應曉薇不服延押 提起抗告已送抵高院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延押,6日提起抗告。(圖/資料畫面)

▲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延押,6日提起抗告。(圖/資料畫面)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8月28日聲請羈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地方法院8月29日裁准。因應曉薇羈押期將於10月29日期滿,北檢日前聲請延押,經北院召開延押庭,10月28日裁定結果出爐,准予繼續羈押禁見2月。應曉薇不服,已於6日提起抗告。北院證實,抗告狀已經送達高等法院。

根據北院日前裁定延押理由,法官參酌檢察官提出的卷證後,依應曉薇的供述及相關證人供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認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罪嫌重大。

且依證據資料顯示,應曉薇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之能力,因此有逃亡原因。且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偵辦過程中,應曉薇為脫免或減輕自己的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與待查之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自身的虛偽陳述。仍有事實足認有串供之虞。

考量比例原則,認被告的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代替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加上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查,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屬有據,應予准許。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柯文哲遭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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