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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家暴妻兒13年還想討扶養!法官認定「養育子女如役牛馬」:免養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家暴男和妻子離婚29年來,對3名子女不聞不問,近日向法院聲請子女扶養,遭法院駁回。(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竹家暴男和妻子離婚29年來,對3名子女不聞不問,近日向法院聲請子女扶養,遭法院駁回。(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竹男子阿建(化名)與前妻育有3名子女,但在婚姻關係存在期間,不但家暴妻子,半夜還會叫醒孩子站在床邊聽訓話,長期給妻兒精神壓力;兩人29年前離婚後,阿建對孩子不聞不問,也不負擔教養費用,但近日阿建卻透過訴訟,要求已經成年的3名子女扶養他。新竹地院審理後,不僅痛批阿建「養育子女如役牛馬」駁回聲請,更裁定免除三名子女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判決書指出,阿建因車禍領有極重度身心殘障證明,並無收入維生,亦無謀生能力,主張自己在離婚前都有扶養3名子女,現今子女也應負扶養義務,要3名子女每人每個月負擔8,445元的扶養費用。

法院審理時,大女兒指稱爸常對媽拳打腳踢,曾把媽打到無法下床,若媽躲起來,則改對三名子女精神暴力;二兒子說,爸爸施暴最嚴重是他小學四年級時,媽被打到吐血,他也時常無故遭父痛毆、搧耳光,打到遍體鱗傷;小女兒說,三名子女經常半夜被爸叫起訓話,無法睡覺。3人都認為,父親無正當理由未善盡身為人父應盡之扶養義務,如今要他們負擔他的晚年生活「顯失公平」。

阿建的前妻也出庭作證,表示自己被家暴13年,情緒不好就不讓母子4人睡覺,最嚴重的兩次,一次被打到躲進汽車旅館,下車後腿不能走路,還用爬的進去;一次是因為阿建外遇,自己也被痛毆,忍無可忍下,先將孩子戶籍遷到台北娘家,再與阿建談離婚,但離下後

法官認為,阿建對妻兒施以不同程度精神或身體上侵害,養育子女如役牛馬,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甚鉅,且離婚後未再關心探視亦未負擔扶養費用,情感嚴重疏離,駁回阿建之訴,並裁定免除三名子女對父親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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