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提替代羈押 擬自費請保全監視自己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棄保潛逃事件時有所聞,法務部日前公開呼籲,盡速修正《刑事訴訟法》「有罪羈押」修法草案,司法院昨(28)日表示,恐發生被告於一審判有罪遭羈押,但二審卻獲判無罪的疑慮,還可能產生冤獄賠償問題,且有嚴重侵害人權及違憲的疑慮,因此主張以羈押替代方案來防逃,其中一項比較特別的替代方案是由被告「自費請保全」盯著自己,讓法官相信自己不會逃亡而獲免羈押。

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潘千詩攝影

▲刑事廳長蔡彩貞。(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表示,針對無法羈押時如何保全被告不逃亡,從德、日、英、美等國蒐集到的具體作法,包括:向警察報到、電子監控、禁止被告申請護照或旅行文件、限制不得旅行、保持就業或就學狀況、只要變動住居必向法院聲請(限制住居)、一定要有特定人監督、禁止被告不能處分不動產或提領一定金額以上存款。

在監督部分,蔡彩貞指出,有國家是由被告自費雇保全來監督自己,換取不用進監獄但要被監督,但她坦言,雖然保全業代表表示從未接過此類業務,此方案若實施,該如何防範被告買通保全業者而逃亡的弊端,仍待進一步研究,目前尚未定案。

法務部多年來一直想推動「有罪羈押」草案,意即不必等到判決有罪確定,只要被告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且未獲易科罰金或緩刑,法院應羈押被告,但因未獲各界共識,無疾而終。結果又陸續發生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貪污檢察官井天博等罪犯潛逃事件,法務部又拋出「二審重刑羈押」的議題,主張只要被告二審判決有罪,且達相當刑度以上,法院就應該裁定羈押,防止被告畏罪潛逃。

一審通緝人數。潘千詩攝影

▲一審被告通緝人數。(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有罪通緝人數。潘千詩攝影

▲判刑定讞有罪通緝人數。(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司法院表示,雖然一開始不反對,但召開完公聽會後,大家都不贊同「有罪羈押」,因有嚴重侵害人權及違憲的疑慮。司法院拿出統計數據,指出近5年來,二審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案件,到了三審卻翻盤改判無罪定讞的比例高達12.4%~16.56%,萬一這些被告在二審判決後就一律羈押,後來卻無罪定讞,不但侵害人權且將造成刑事補償(冤獄賠償)問題。

一審有罪數據。潘千詩攝影

▲一審有罪數據。(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二審有罪數據。潘千詩攝影

▲二審改判有罪數據。(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司法院進一步指出,依據法務部的統計資料,監所目前「超額收容」的比率高達12.1%,如果實施有罪羈押,豈不更加人滿為患。基於上述理由,司法院打算推動多項羈押替代方案,但仍在集思廣益階段。

矯正機關收容人數。潘千詩攝影

▲監獄超收數據。(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至於限制被告處分財產的防逃方案,由於涉及《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恐需經過立法院修法才可能實施。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傅崐萁堅持訪中!綠委召開「國民黨心裡只有中國,沒有台灣?」記者會
大數據推薦
【立院大現場直播中LIVE】立院司委會審「國會改革」相關條文修正案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