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郭姓女子罹患「漸凍人症」,因不想拖累家人,竟以枕頭悶死2歲女兒後自殘。(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一名郭姓女子罹患「漸凍人症」,她擔心恐遺傳給子女、不想拖累家人,以枕頭悶死2歲女兒後持刀自殘,北檢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起訴。北院今年2月開庭審理,郭女無法正常陳述,被自己的口水嗆到,甚至連用平板輸入姓名都需花費1分21秒,法官裁定停止審判。檢方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檢方起訴指出,2023年6月間,郭女被診斷出罹患漸凍人症(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疑似不堪罹病後精神壓力,又擔心日後自己的狀況會拖累家人,同年10月21日晚上,郭女準備好遺書,再到婆婆家把假日委由婆婆照顧的女兒接回家。到家後,遮住家裡的攝影機鏡頭,再以枕頭悶住女兒的口鼻,導致女兒窒息死亡,郭女則持刀自殘倒臥血泊,送醫搶救後挽回一命。
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起訴郭女。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將由國民法官庭審理。
台北地院今年2月27日行準備程序時,經向被告確認其身體狀況,郭女發音確實呈現構音困難及有被口水嗆到的情形;另命她當庭書寫阿拉伯數字及其姓名,其文字歪斜甚至難以辨識,利用平板輸入其姓名時亦須花費1分21秒,辯護人稱郭女有大舌頭的情形,所說的話讓人比較難以理解,為自己表達及為自己辯護的能力都已經嚴重減損,家人都要用猜的才可以知道她要說什麼。
北院認為,家庭暴力罪之殺人案件,因罹患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俗稱漸凍人症),無法正常表達及陳述,並有難於到庭接受審判之停止審判事由,而裁定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