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應召集團以來台一次賺10萬的噱頭,招聘身材姣好的泰國女子來台從事非法性交易。(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中區、台中公園周遭街道騎樓,每到深夜就有外籍流鶯站壁攬客,經多日蒐證,發現有跨國應召集團操控泰國籍女子,以觀光名義來台,非法從事性交易,穿著清涼裸露的泰國籍女子在騎樓,向男客秀出「15分鐘1500元」的手機圖片,只要同意立刻帶上樓,要搶在14天觀光停留期限內拚翻床率賺快錢,集團甚至還準備詳細的教戰手冊,耳提面命教導如何躲避警方查緝。

▲▼泰國女子凌晨在騎樓「站壁」,手機出示15分鐘1500的貼圖招攬男客。(圖/翻攝畫面)

移民署去年6月接獲通報,台中市中區騎樓有多名外籍女子站壁攬客,經多日跟蒐,陸續搜索應召站及嫌犯住所,查獲應召集團成員6名嫌犯、泰國籍女子8人及男客2人,查扣不法所得及大量保險套、潤滑液、免洗床單等證物,全部依法送辦。
警方調查,以蔡男為首的應召集團找來小學同學吳姓男子、黃姓男子合作經營應召站,承租中區一處大樓3樓套房改裝,自113年2月起開張營業,吳男及黃男負責場內管理、接送女子、收錢與採購備品等事務,來台從事性交易的泰國女子,則由另一名泰國籍外僑負責媒介。

▲▼泰國女子以觀光名義來台賣淫,為了在14天內衝來客數,集團制定服務SOP控管時間。(圖/翻攝畫面)

該集團以「1次可以賺10萬元以上」,在臉書刊登招聘廣告,吸引有意願的泰國籍女子提供清涼照片、影片應徵,錄取後由仲介指示以觀光名義短期來台,搶在14天有效期內拚命工作賺快錢。由於來台的泰國女子都不會中文,應召集團備妥「15分鐘1500」的貼圖,每天凌晨0時至5時派遣3至4名泰國籍女子在大樓騎樓攬客,只要男客同意,立刻帶上3樓套房。
為了衝來客數、分秒必爭拚「翻床率」,應召站訂有服務SOP精準管控時間,要求小姐進門後,事前洗澡只能花2分鐘讓客人洗下半身,鬧鐘設定13分鐘,帶上床,最後剩2分鐘讓客人穿衣服離開,主打15分鐘1500元平價消費,讓老司機趨之若鶩。

▲▼應召集團制定詳細的教戰手冊,包括如何攬客及躲避警方查緝。(圖/翻攝畫面)

應召站內部群組還安裝翻譯機器人,提供泰語上工懶人包,讓管理人員跟小姐溝通無障礙。另外集團還提供教戰守則,「穿性感衣服,展現誘人乳房,別害羞,不要躲在角落,要讓顧客清楚看到你,不要輸給其它店女孩」、「如果看到警察,慢慢走開,沒必要逃跑,沒必要表現得害怕,警察雖定期巡邏,一天2、3次,每次不超過5分鐘,他們不會過來說話,不用擔心。」詳細指導攬客及躲避警方查緝的招數。
一名泰國女子落網後表示,招聘時說好來台一次可賺10萬元以上,但因警察不時巡邏,客人不敢靠近,連基本旅費都賺不夠,還被逮捕留下前科紀錄,「早知道就不要來了,悔不當初。」。

▲落網的泰國女子表示因警方頻繁巡邏,根本連旅費都賺不到,還留下犯罪紀錄。(圖/翻攝畫面)
蔡姓嫌犯等人短短半年,獲利68萬5000元後,轉讓給宋男、查男及一位在台就學的泰國籍學生彭女接手,3人聯手以既有的攬客與交易流程繼續營運,最後遭警方逮捕。
台中市專勤隊隊長黃玟晸表示,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又依據刑法第231條規定,任何人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而媒介或容留女子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者,均構成妨害風化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