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中生遭歐吉桑拘禁並性侵?假的!原來是嘴巴業障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為躲避家長責備,子女通常都會犯下說謊的過錯。但日前竟有一名女高職生翹家,家人連絡不上,心急如焚,在女兒返家後逼問行蹤,女兒坦承離家時都是借助在一名58歲的蔡姓保全家中,女兒因擔心怕翹家受責罵,便謊稱3天都是遭蔡男私刑拘禁並遭性侵,氣得家人憤而提告。

一名女高職生翹家,家人連絡不上,心急如焚,在女兒返家後逼問行蹤,女兒坦承離家時都是借助在一名58歲的蔡姓保全家中,女兒因擔心怕翹家受責罵,便謊稱3天都是遭蔡男私行拘禁並遭性侵,氣得家人憤而提告。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這名就讀建教班的女高職生,因建教合作的關係而認識同公司現男58歲蔡姓保全。今年3月中旬因離家3天都連絡不上,媽媽焦急留訊息「快回家,我不會責備妳,回來好好聊。」女兒才告知自己借住在蔡姓保全住處,但被媽媽逼問「對方有沒有不禮貌?」時,女高職生擔心自己被責罵,便謊稱蔡男恐嚇她「千萬不准把事情講出去,講出去妳就慘了!如果妳講出去,我會讓妳難看!」,媽媽得知後,立刻帶著寶貝女兒到醫院驗傷並報案。

為此,蔡男偵訊時喊冤解釋,從來不曾強逼女方,雙方都是你情我願,3月9日傍晚女高職生下班後發現下雨,好心邀她吃飯並到自己龜山區住處躲雨,兩人在自然情況下發生關係。並強調「隔天還一起買菜做午餐、看電視,晚上騎車外出買晚餐,如果是被強迫,還可以如此相處嗎?」。

由於蔡男的室友也出庭替朋友作證,表示自己確實有吃到女高職生做的菜,同事也說女高職生事後沒有任何異狀,加上驗傷單沒有明顯外傷,沒有積極證據可證明女高職生曾遭拘禁、性侵,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蔡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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