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警政署專門委員黃建榮,因涉及追討1000萬元債務,竟恐嚇某餐廳老闆娘並限制其行動,檢警介入偵辦後,本月19日,北檢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督察室,兵分多路搜索約談,北檢複訊後,黃建榮被以涉犯恐嚇等罪,諭令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對此,警政署於20日表示,黃建榮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待刑事案件偵審確定後,再追究相關行政責任。

▲警政署專門委員黃建榮,因涉恐嚇討債遭拔官。(圖/資料照)
據了解,3線2星的黃建,榮曾任刑事局副局長,因涉足備受爭議的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88會館遭拔官,現任警政署專門委員兼法制室副主任。警政署表示,黃建榮與友人疑涉嫌投資債務糾紛,涉犯恐嚇、強制等案為「自清自檢」案件,將持續積極推動風紀維護工作,對於員警涉違法違紀案件,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
檢調接獲舉報,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老闆娘,於2022年間為籌措開設餐廳資金,透過林秋宜陸續向黃建榮借款,金額約1000萬餘元,2023年間,88會館事件爆發,黃男擔心資金流遭調查,要求老闆娘提前還款。為此,黃男恐嚇老闆娘,不還錢就要「找人來處理」,且一度限制老闆娘的行動,老闆娘只得重新簽下即期本票,並於半年內還清。不甘遭恐嚇,老闆娘向警政署檢舉,全案曝光。
本月19日,台北地檢署指揮警政署督察室、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黃姓專委、林姓女密友住處等地,以被告身份傳喚2人到案,另傳喚4名證人。訊後諭令黃男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林女則獲請回。全案依恐嚇、強制等罪擴大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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