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蔡女誣指鄭姓主管性騷擾被判9月有期徒刑。(圖/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1名在某生技公司任職的蔡姓女子,因不滿被公司解雇,竟誣告主管性騷擾,結果經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蔡女涉犯誣告罪,判處9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蔡女原在某生醫科技公司擔任行政助理,2022年5月間因故遭鄭姓主管解雇,蔡女疑似為此懷恨在心,竟在離職2個月後,跑到台北市中山二派出所報案,指控鄭男對她摸肩、拍臂甚至碰觸胸部,還恐嚇要對她提告等。
經法院調查發現,蔡女的指控根本經不起檢驗。首先,她在勞工局申訴時隻字未提性騷擾,直到被告誣告才突然「想起來」;其次,她向同事描述的騷擾情節,與報案內容明顯矛盾;更誇張的是,她聲稱主管當著她好友的面恐嚇她,完全不合常理。
法官在判決書中嚴詞批評,蔡女僅因不滿被解雇,就濫用司法資源誣陷他人,造成鄭姓主管身心煎熬,「寧願犧牲他人名聲跟國家有限訴訟資源,也要保全自己」。考量蔡女大學夜間部在學、月薪約3萬等狀況,判處9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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