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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抽驗30件榖豆類 3件進口綠豆農藥殘留超標

台北市衛生局今(17)日發布4月在零售賣場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的檢驗結果,計3件進口綠豆各檢出1項農藥殘留違規,1件來自外縣市,2件是北市業者,將由所轄衛生局依法開罰。

台北市衛生局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的檢驗結果,共計3件進口綠豆檢驗出有農藥殘留。(圖/中央社)

▲台北市衛生局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的檢驗結果,共計3件進口綠豆檢驗出有農藥殘留。(圖/中央社)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發布新聞稿指出,這次抽驗的30件穀豆類產品來自零售業者、超市及賣場等,計有26件為輸入,另外4件是國產,包含萬丹紅豆、省產薏仁、本產新紅豆(藍線)及有機白米。

抽驗品項包括綠豆10件、芝麻5件、燕麥4件、黃豆3件、薏仁3件,以及紅豆2件、米1件、紅藜1件、蕎麥1件。

衛生局指出,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磷化氫、環氧乙烷、重金屬(鉛、鎘、汞、砷)及黃麴毒素(B1、B2、G1、G2)。

檢驗結果,衛生局表示,計3件進口綠豆各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合衛福部公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其中1件來自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另外2件來源在台北市,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根據衛生局提供名冊,上述3件綠豆的原產地分別為緬甸1件,檢出環克座(Cyproconazole)0.07ppm,超出標準0.05ppm以下;印尼2件,1件檢出賽速安(Thiamethoxam)0.03ppm、另1件則檢出賽速安0.04ppm,都超出標準0.02ppm以下。

衛生局提醒進口商,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加強自主檢驗,定期送驗原料、半成品或成品,以保品質;中下游業者應保存販售產品來源憑證,以利溯源。

衛生局也呼籲民眾,食用或烹調穀豆類前,先用流動清水沖洗,再浸泡10到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可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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