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遊艇大亨」下藥迷姦!性侵還拍不雅片 2被害女崩潰求償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遊艇大亨」張志傑被控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重判15年定讞。(圖/資料畫面)

▲「遊艇大亨」張志傑被控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重判15年定讞。(圖/資料畫面)

「遊艇大亨」張志傑被控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其中一名A女遭張男迷昏、性侵、拍下不雅影片,接著又被帶至北市某百貨樓上的旅館性侵,A女不甘受辱提告。刑事部分,張男被合併判刑15年定讞。民事部分,高院判張須賠償A女135萬元。

張志傑曾任軍職,2007年間以中校官階退伍,之後在幸福遊艇公司擔任負責人,常以遊艇達人身份在媒體曝光,因此被稱為「遊艇大亨」。

判決指出,2017年12月9日上午6時許,張男在北市路上見A女獨自行走,萌生歹念,以藥劑使A女陷於昏睡後,對A女性侵並及拍攝裸身體隱私部位,接著又以不詳非法方式將FM2藥錠讓A女施用,趁A女藥效發作無力抗拒時,張志傑將她帶至北市某百貨樓上旅館房間,迫其口交得逞。

2018年1月27日晚間8時許,張男在北市一家咖啡店裡,發現B女獨自在喝奶茶,特意挑選緊鄰座位,趁B女上洗手間之際,將FM2摻入奶茶中。女子喝完奶茶感到暈眩,走到附近母親經營的美髮店求助,就醫後驗出FM2成分,B女報案提告,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追查出張男犯案。

張男在宣判前棄保潛逃,最後在淡水落網。(圖/翻攝畫面)

▲張男在宣判前棄保潛逃,最後在淡水落網。(圖/翻攝畫面)

一審張男被判刑9年,上訴二審,張男卻在宣判前棄保潛逃,高等法院發布通緝。警方發現張男在淡水現蹤,前往緝捕時,張男欲拔槍反抗,被員警搶先制伏,訊後將張男解送歸案。二審高等法院重判張男15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A女對張男提出民事訴訟求償4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張需賠償135萬元確定。B女亦對張男求償,法院判賠34萬元確定。

#遊艇大亨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