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腥夫偷吃,元配要求小三簽下協議書,若兩人再聯繫需賠償120萬元。(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南一名黃姓女子發現丈夫外遇,與陳姓女子多次進出汽車旅館,她心碎與小三私下談和解並簽署協議書,不再與丈夫有往來,若違反願賠120萬元;但丈夫似乎與陳女「情難斷」,2人又遭直擊同車畫面,黃女心碎離婚,同時提告要求小三賠償,但法院判決出爐,只能拿20萬。
判決指出,黃姓女子於2011年與丈夫結婚,兩人育有未成年子女,但在13年過後,丈夫竟然婚內出軌,與一名陳姓女子交往,多次前往摩鐵;黃女心碎之餘,仍想再給丈夫跟婚姻一次機會,決定私下和解,要求陳女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不得與丈夫有任何形式往來,並在8月簽署一份協議書,若有違反願賠120萬元。
不過兩人感情難斷,黃女友人於9月10日直擊陳女仍與其丈夫幽會,還拍下影片,正宮心死立刻決定離婚,並向小三陳女討120萬元賠償金。陳女主張,簽訂協議書後,就已經斷聯,影片是捕風捉影,根本看不清面貌。
法院勘驗影片,根據車號以及男方證詞,認定畫面中男女主角,就是陳女以及黃女前夫,因此認定黃女請求賠償有理,但請求給付違約金應酌減為20萬元為適當,逾此範圍請求,則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