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26)日主持例行記者會。(圖/翻攝畫面)
移民署日前要求中國籍配偶繳交三個月內喪失原籍證明,期限到6月底截止,否則將被除戶、撤銷居留。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26)日表示,本次專案總計通知1萬2146人,至昨(25)日止,已繳附證明文件者5534人,用具結方式者,已達2,572人,另經確認出境長居海外尚未回國者1,803人,將由主管機關列冊註記待其入境時當面通知補辦,以上三類暫計9,909人,佔81.6%,大部分陸配願意配合。
梁文傑下午在行行記者會上指出,有關內政部移民署通知補繳喪失原籍證明的查核專案,自去年10月1日開始執行,依目前執行進度觀察,可順利於30日完成專案工作。政府感謝全國陸配朋友及相關民眾之配合,解決自2004年3月法律修正後遲未處理之問題。經由本次專案,陸配朋友們因此獲得法律上完整、合法的台灣身分,從此不再擔心個人權益會因法律爭議,遭受到不利益與困擾。陸委會也感謝主管機關移民署、海基會、地方政府、全國各地婚姻團體、社福機構等全力協助,得以讓專案執行順利圓滿完成。
梁文傑說明,針對各界特別關注2004年3月前已在台設籍之陸配朋友,本次專案總計通知12,146人,至昨(25)日止各類別處理進度,首先,已繳附證明文件者5,534人。目前仍有部分案件還在赴陸辦理中,或尚待公證書陸續寄達海基會等待驗證,後續完成繳附證明資料者將持續增加。據統計經海基會完成驗證者目前已累計近8千件,由此可見,願意配合法律取得台灣完整身分者,仍為當事人主要選擇。
梁文傑並說明,已經移民署同意具結、延期者已達2,572人。其餘案件尚待完成審核、通知具結。凡是已向主管機關提出具結或延期申請,但尚未接獲移民署通知者,請耐心等候,移民署會逐一通知申請人,專案輔導申請人完成申辦手續。另外,經確認出境長居海外尚未回國者(1,803人),將由主管機關列冊註記待其入境時當面通知補辦。以上三類暫計9,909人(佔81.6%)。
梁文傑進一步說明,因未居住原設籍地,迄今尚未與政府聯繫者計2,237人,已陸續獲悉現居住地者約占2成,移民署正透過專勤隊編組就近查訪,期盼能儘早聯繫到當事人,並到戶提供申請表件以協助申辦。其他未居住原設籍地,迄今尚未與政府聯繫者,不排除因年紀較長、位居偏鄉、不使用手機、未收看電視傳媒等,可能屬於社會弱勢或資訊落差族群,政府將結合中央與地方以及各種公私協力管道盡力尋找,務必將政府政策、規定確實通知到當事人後,再進一步協助當事人辦理相關事宜,不會逕行註銷當事人身分。
梁文傑強調,即使在6月30日以後才提出申請、目前尚在返陸辦理中或陸方公證書尚未寄達海基會者,均請勿擔心,只要當事人有積極處理的意願與行動,政府會持續受理當事人的申請,也會繼續協助每一個有需要幫忙的個案。陸委會也要呼籲尚未與主管機關聯繫的民眾,如果有任何困難應儘速向主管機關反應,讓政府來協助您。政府鄭重澄清,註銷台灣身分是大事,絕對不會發生超過6月30日尚未辦理完成,就被逕行註銷身分的情形。如果有接獲政府將於6月30日後逕行註銷身分的不實訊息,請勿傳散,並向政府提出檢舉。政府更希望媒體能協助報導正確資訊,切勿造成當事人恐慌及不安。
陸委會指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依法行政、執法公平與公正性,兩岸單一身分制度必須獲得嚴格遵守並落實執行。我們尊重原陸籍人士來台後對於身分選擇的意願,但如果選擇取得台灣身分,就必須放棄中國大陸戶籍。只有依法完成相關程序,台灣的身分才是合法且完整,才能真正在台灣安居樂業。另外之前地方政府反應之40餘件個案(桃園32名、新北8名),經本會與移民署再次向相關縣市政府連繫後瞭解,實際上均為4月初向地方政府陳情的舊案且均已獲得解決,目前已無需中央政府另行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