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徐巧芯反罷文宣遭疑仿「選舉公報」。(組合圖/翻攝自剷除黑芯臉書)
大罷免24案將在26日投票,政治工作者周軒今(12)日踢爆,藍委徐巧芯發放激似選舉公報的反罷免文宣,只見格式、字體顏色、排版與選舉公報極為相似。對此,開業律師陳君瑋直呼實在不妥,「已經是刑法偽造公文書罪的邊緣」。
周軒發文表示,「早上收到我住在基隆路的同學反應,徐巧芯新招」,徐巧芯發放激似選舉公報的反罷免文宣,只見格式、字體顏色、排版與選舉公報極為相似,文宣右下角只小小寫著「徐巧芯印發」。他說,已經有長輩以為這是中選會寄的了,請注意右下角還是有徐巧芯的簽名,這是文宣品,這不是選舉公報。
罷團「剷除黑芯」則質疑徐巧芯企圖藉由「偽造選舉公報」混淆視聽、誤導選民。徐巧芯回應,表示自己寫得很清楚是「反罷免投票指南」,還強調是「正式的文宣」、「我都有親自簽名喔」。
對此,中選會說明,罷免案正反雙方所印發之宣傳品,應依公職選罷法規定,若違反者,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陳君瑋傍晚接受《三立新聞網》記者採訪表示,徐巧芯反罷文宣神似「中選會公報」,已與詐騙集團的手法類似。以他實務上經手案件來說,有些受騙民眾就是收到偽造的公文或文書,誤以為自己做錯事或是有罰則因而受騙上當。
他認為,堂堂一個立法委員,用這種以假亂真的選舉公報,實際上是個人宣傳,表面上看起來是反罷免的宣傳,實際上已經是刑法偽造公文書罪的邊緣。若真的犯法,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君瑋說,台灣社會最討厭的就是假訊息、詐騙,直言「一個立法委員用假文宣呼籠選民,實在不妥。」
根據刑法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