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黃男在高額的出軌罰款協議下,仍繼續跟游姓小三「勾勾纏」。(示意圖/Pixabay)
高雄黃姓男子被妻子抓到外遇,他認錯並簽下協議書,載明若再跟游姓小三有往來就要賠償200萬元,外加每個月3萬元的生,黃妻見丈夫回頭也釋出善意,另在協議書上加註「每週煮飯2天」,沒想到黃男還是繼續跟游女糾纏且再次被抓姦,黃妻因此氣炸向黃男求償251萬元,不過法官認為200萬元的違約金實在太高,因此酌情減低到10萬元,加上51萬元生活費,最後共要賠償61萬元。
判決指出,從事保險業的黃男在結婚5年後,被妻子抓包出軌游姓女子,黃男事後認錯,妻子也原諒他,但要簽下協議書,除了每再犯一次就要賠償200萬元外,還要加上每個月3萬元的生活費,黃男答應後,妻子也答應原諒他,不過還要在加註「每週煮飯2天」,但不久後黃男再次出軌被黃妻抓包,並提告要黃男依約賠償200萬元,以及17個月以來每個月3萬元的生活費,共51萬元。
案經法院審理,黃男當庭否認出軌,且游女是他的客戶,兩人只有業務往來沒有私情,再加以反控妻子去小吃部擔任女陪侍直到凌晨回家,丈夫的尊嚴完全被棄之不顧,而且協議書並非他親簽主張無效。
為了印證黃男說法,法官將協議書送交調查局進行筆跡鑑定,並確認簽名乃是黃男親簽,黃男自己確實未返的協議書內容,與游女公私間皆有往來,不過200萬元違約金實在太高,因此酌情減為10萬元,再加上尚未支付的51萬元生活費,判決黃男要賠償妻子61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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