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小涵裸睡遭拍攝影片,郭男後以此威脅「快點脫一脫、弄一弄」:妳也不想外流吧?。(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南一名郭姓男子趁女網友小涵(化名)在房內裸睡時,以手機錄下影片,並於一個月後,兩人一同入住飯店時,拿出該段畫面威脅小涵,若不願「脫一脫、弄一弄」,將把影片外流。小涵深怕裸片外流,不得不照做,後續不甘受辱報警;台南地方法院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及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2月及3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男於去年5月下午1時許,與小涵共處一室,趁她裸睡時以手機偷拍攝其身體隱私部位;一個月後,2人再次約在飯店碰面,郭男便拿出影片告訴小涵:「那你先脫一脫,你也不想要我們的影片被人家看到吧?」、「趕快脫一脫,我們弄一弄…回家,這樣就好了,我就把影片刪了」、「難道你是要我現在把他發到群組嗎?」。
小涵深怕5月被偷拍的影片被外流,因而與郭男發生性關係,事後越想越不甘心,到警局報案並由檢方偵結起訴;郭男否認強制性交,當時是因為小涵有金錢需求,允諾提供金錢、物資幫助並於6月見面,小涵一碰面要求先拿錢,才會以影片催促她,且經確認刪除畫面以及談妥金額後,兩人才發生性行為。
小涵則說,會與郭男發生性關係,並非單純為了10萬元,而是包括擔心不照做裸體影片會遭到外流,直至現在都不知道,郭男手中是否還握有影片;台南地院審酌,郭男曾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素行,又非經同意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導致女方恐懼,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及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2月及3年半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