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蕭宥宸報導

▲陳佩琪不滿替丈夫爭取參與投票遭北市選委員及台北看守所反對。(圖/資料照)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被收押,其妻子陳佩琪在家收到罷免投票通知單後,積極替柯爭取參與投票,還請律師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5日將最出決定。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及台北看守所都反對「特別待遇」,但陳佩琪仍堅持柯有權利投票,今(24)日還發文抨擊前述兩個單位,稱「你們比憲法還大?」
陳佩琪在臉書發文寫道:「我的先生沒有被褫奪公權,當然有權利投票, 請問這兩個單位是在反對什麼?你們比憲法還大?」她還呼叫公民團體,要對方幫「公民」柯文哲爭取「公民投票權」。
北高行今日上午開庭,柯文哲委任律師主張,柯未被宣告褫奪公權,戶籍地在台北市大安區,投票所在金甌女中,依法有投票資格。且羈押僅為限制人身自由,其憲法保障的參政權不應因此被剝奪,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各國也都有提供受刑人投票的機會。
北市選委會直言,在看守所內投票不符選罷法規定,且選委會有寄發投票通知單,未剝奪柯文哲的投票權,若柯能親自到投票所投票,選委會並不會禁止。台北看守所則認為,讓柯外出投票,除了戒護人力緊繃、無法確保維安,屆時柯也必須戴戒具,可能影響其人格權。而要是採通訊投票,差別待遇恐怕讓其他受刑人有相對剝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