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王浩宇控前時力黨工涉毒挨告 7年官司落幕「給付110萬和解」

王浩宇給付林男110萬元和解。(圖/資料照)

▲王浩宇給付林男110萬元和解。(圖/資料照)

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7年前指前時代力量黨工林效先涉毒,林男提告求償。更一審判賠,更二審改判免賠,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日前更三審調解成功,王男給付林男110萬元,官司落幕。

全案緣於民國107年4月間,王浩宇透過臉書(Facebook)及記者會指稱,時代力量台北市黨部黨工在租屋處遭警方查獲持有大量二級毒品「毒郵票」,並附上林效先照片。

林男提告主張,他獲刑事不起訴處分確定,但王浩宇的不實言論導致輿論認定其涉毒品案,嚴重損害其名譽並造成精神痛苦,請求精神慰撫金新台幣200萬元及停職期間薪資損失43萬500元,並刊登道歉啟事。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認定,王浩宇未合理查證,應賠25萬元及登報道歉;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賠40萬元及登報道歉。經上訴,最高法院廢棄原判,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仍認定,王浩宇不能證明已盡合理查證,酌減精神慰撫金,改判賠償25萬元並刊登回復名譽啟事。王浩宇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第2度廢棄發回。

更二審則認為,難認王浩宇故意侵害名譽,改判免賠。林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第3度廢棄發回。更三審審理期間,雙方達成調解並正式和解,王浩宇給付林男110萬元,纏訟7年多的官司正式落幕。

中央社
#王浩宇

【#大罷免看三立 #直播中LIVE】726大罷免!全台選區投票所最新直擊
大數據推薦
【#大罷免看三立 #直播中LIVE】726大罷免投開票 三立新聞網全紀錄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