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連筆錄都沒做!追撞路人骨折成重傷 惡駕肇逃還找友頂罪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張男走在路旁被車撞到骨折送醫,駕駛肇事逃逸還找人頂包。(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張男走在路旁被車撞到骨折送醫,駕駛肇事逃逸還找人頂包。(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八里區1名鄭姓男子,先前開車撞傷張姓行人,不但未下車救人,還找林姓友人頂罪;林男前往派出所欲自首,警方居然連筆錄都沒做,還出現派出所及交通隊互推責任的狀況;士林地檢署追查後,一舉拆穿林男謊言,除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鄭男外,還依頂替罪嫌將林男起訴。

檢方調查,2024年11月24日上午9時39分,鄭男開車沿龍米路二段西往東方向行駛,疑因未注意路況,從後追撞正在行走的張男;張男當場倒地不起,經送醫治療後發現,鄭男左脛骨、腓骨及足蹠骨等骨折,還有骨骼脫位情形,傷勢十分嚴重。

孰料,鄭男肇事後並未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駛離現場。事後他致電許姓友人求助,許男再找上林姓男子幫忙,最後由林男出面頂罪;當天下午6時許,許男抵達派出所,並留下姓名及聯繫方式,警方卻未依規定製作筆錄,派出所及交通隊還出現互推責任,簡直離譜到了極點。

檢察官查出林男並非肇事駕駛,一舉揭穿這起頂包案,遂依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等罪嫌將鄭男起訴,林男則依頂替罪起訴。

對此,蘆洲分局表示,去年11月24日,鄭男開車肇事致人受傷後逃逸,本分局交通分隊派員專責處理;同日傍晚6時許,林男前往龍源所自稱駕駛人欲自首,因本案已移轉交通分隊處理,警員抄登林男年籍資料及聯絡電話後任其離去。

事後交通分隊承辦警員多次聯繫林男均未接電話,今年2月間,本分局偵查隊寄發通知書通知林男到案說明亦無下文,本分局認定林男涉有嫌疑,今年2月17日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由於林男犯後自首已非現行犯,基於案件繫屬規定,抄登資料後由承辦警員聯繫,經電話及書面通知均不到案,本分局仍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過程均符合規定,尚無疏失。

#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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