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陳慈鈴報導

▲中選會公布公投當天投票相關規定,提醒三件事絕對不能發生。(示意圖/資料照)
8月23日將舉行全國性核三重啟公投、以及7名國民黨立委罷免案投開票。先前,7月26日罷免案投票,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主動向媒體亮票,恐怕已違反《選罷法》。中選會今(9)日也公布投票相關規定,提醒民眾別不小心觸法受罰。

▲趙少康於7月26日投票時亮票給媒體拍。(組合圖/翻攝畫面)
趙少康726亮票
趙少康於7月26日前往北市大安國中投票,豈料,他竟然在離開圈票區後,當眾打開票紙,主動把投票內容秀給媒體拍攝,直到走至票匭才對折投下去。現場選務人員也當場通知現場員警處理,經台北市警察局報請檢察官偵辦處理。此舉涉違反《選罷法》第88條第2項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以及第105條規定,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823全國性公民投票日
中選會表示,8月23日是全國性公民投票日,投票時間自上午8點至下午4點止。凡是年滿18歲的國民,就有公民投票權。從投票到開票, 整個過程公開透明,讓民眾安心參與。提醒記得攜帶投票三寶,國民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 投票時請不要帶手機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就不在此限。
823公投三件事絕對不能發生
1. 禁止將公投票以外的物品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公投票
違反者可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2. 禁止在圈定後將內容出示給他人
違反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3. 禁止將公投票攜出投票所
違反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罷免投票日當天要注意什麼?
1. 7月26日投票日凌晨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
違反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2. 請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
違反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3. 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違反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4. 不可以撕毀罷免票
違反者處以新臺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5. 請勿攜出罷免票
違反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