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林澤峰不滿徐裕喬放話要對他及家人不利,因此在談判破裂後持槍降對方擊斃,最終判處23年定讞。(圖/翻攝畫面)台南男子林澤峰2023年4月間某日凌晨談判時,持槍殺害舊識,同時也號稱永康狂人「囝仔昌」外甥的徐裕喬,案經台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依殺人、槍砲2罪嫌判處23年有期徒刑,同案協助開車到醫院丟包的同夥林昱愷則獲判無罪,案經上訴二審後維持原判,但林男仍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後,也認為原審無違誤,因此將訴願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澤峰與徐裕喬原本就已認識,但徐男卻打著「囝仔昌」外甥的名號在外闖蕩,與林男間至少有3起衝突因而結怨,徐男事後放話要對林男及其家人不利,林男於是在2023年4月8日凌晨1點多,透過中間人將徐男約到永康一間家具店談判。
在這起談判中,雙方共來了20多人,結果過程中因一言不合起口角,林男於是當場持改造手槍對著徐男槍擊,最後一槍則抵住徐男左胸膛開了一槍,徐男當場倒地,林男於是載著徐男到安南醫院急診室外丟包,直到院方人員發現後趕忙進行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經法醫解剖後確認死因為接觸性槍傷導致心臟及主動脈破裂大出血,當晚林男帶槍向警方投案。
台南地院國民法庭在審理時,認為林男犯案後將傷者送醫,嘗試彌補犯行,並於案發後同天帶槍投案,且檢警偵辦中大致上配合調查並認罪,其犯後態度尚可,後續再經心理鑑定後,認為林男可教化,因此依殺人罪判處23年徒刑,林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後被駁回仍不放棄,再度上訴到最高法院仍被駁回,全案定讞。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