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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借不到廁所怒砸店!「台積電外包商」涉3罪 新竹住處被拘提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李男向早餐店借廁所遭拒竟砸店,遭逮被放竟再度返回挑釁。(圖/翻攝畫面)
李男向早餐店借廁所遭拒竟砸店,遭逮被放竟再度返回挑釁。(圖/翻攝畫面)

新竹市李姓男子,16日清晨5點到一家早餐店借廁所遭拒後情緒失控爆怒砸店、掌摑女店員,轄區派出所獲報到場只進行管束就放人,沒想到李男竟又回到店裡大鬧,事件曝光後,警方遭到輿論撻伐,所長也遭記申誡。事件繼續延燒,新竹地檢署今(22日)拘提李男,當庭諭知10萬元交保。

李男向早餐店借廁所遭拒竟砸店,被起底是台積電的外包商。(圖/翻攝畫面)
李男向早餐店借廁所遭拒竟砸店,被起底是台積電的外包商。(圖/翻攝畫面)

新竹地檢署指出,李男之暴力行為,已嚴重影響公共秩序,且引發大眾對於警方執法之關注,檢、警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釐清事實,並於今日(22日)拘提李姓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傷害、毀損、恐嚇等罪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犯罪、勾串證人之虞,當庭依法諭知交保新臺幣10萬元。

李男今(22日)遭檢方拘提到案。(圖/翻攝畫面)
李男今(22日)遭檢方拘提到案。(圖/翻攝畫面)

同時,檢察官也依刑事訴訟法第117條之1準用第116條之2規定,命其不得對被害人身體實施恐嚇、騷擾之行為。另檢察官同步指揮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影像等資料,以釐清當日警方執法狀況。

#早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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