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施郁韻報導
保母虐死剴剴案開庭,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劉若琳18年。(圖/翻攝畫面)遭台北保母姊妹虐死的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引發外界怒火,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劉若琳18年;檢方及兩姊妹均提上訴。今年5月公民團體發起護兒大遊行,要求增訂《刑法》第71-1條虐殺兒童罪,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對此,廢死聯盟發聲了。
廢死聯盟29日在臉書發文主出,唯一死刑又被稱作「絕對死刑」或「強制死刑」,指的是對於某些特定犯罪類型,法官「只能」判處死刑,而沒有其他刑度可以選擇,當行為人犯下某罪,不論情節輕重或是否其情可憫,唯一的刑罰就是死刑,法官沒有其他的裁量空間。
廢死聯盟表示,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幼兒受到長時間的凌虐,這種事任誰都會感到憤怒,想要將兇手除之而後快,強調這種樸素的正義並非難以理解,但那麼多人站出來呼籲「唯一死刑」是錯誤的?
廢死聯盟訪問2名挺廢死律師,律師林永頌提到,「唯一死刑剝奪法官量刑空間,且有傷及無辜的危險。」而律師薛欽峰稱,唯一死刑是威權時代的產物,剝奪了法律對於正當程序的要求,認為加害者更會躲起來拒絕投案,因為無論如何結局都是死路一條,被害人也會產生更致命的結果。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議論,不少網友留言抨擊:「你們就只是為反而反而已,連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也有意見,真的是被看破手腳」、「虐殺兒童本就該凌遲處死,一顆子彈算慈悲了。你們不要再蹭剴剴了,他是所有爸爸媽媽心中永遠的痛。」、「你們有事嗎?居然拿剴剴來作文章!!!」、「消費剴剴案,到底良心在哪?
」、「剴剴案件有理有據,情節嚴重,惡劣到公憤。虐殺!判處死刑有何問題?不要顧左右而言他!剴剴案件審理至今,情節已經清清楚楚。判死刑有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