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小草推倒第一層拒馬,陳智菡往前衝被警方廣播。(資料圖/翻攝畫面)民眾黨昨舉辦「司法改革公民走讀」活動,但因為未申請到合法路權,最終與警方爆發激烈推擠,甚至導致8名員警受傷,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李秉蒼表示,後續將依蒐證影片,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陳智菡今(31日)在臉書上發出,手臂上、脖子上抓痕照,並嗆「走上爬拒馬這條路,根本不是我們所選擇的,要辦就來」。
陳智菡在臉書發文表示,原本的活動設計是希望帶著大家在博愛特區走讀,深入了解台灣民主史,畢竟民進黨政府口口聲聲宣稱人民是頭家,總統府是「人民的總統府」,開放並歡迎大家週末進府參觀,人民在周邊走讀,應該是再合情合理不過,但卻連想走總統府外或官邸附近的人行道,也被拒絕。
陳智菡指出,愛國西路上,一大早圍了一層又一層拒馬,用五、六、七、八層的優勢警力防守,人民和警察為了路權相互對峙。實在太熱了,「我想穿過拒馬,走在愛國西路的林蔭下,馬上就被多達十幾個警察輪番伸手把我往後強推,當下沒有感覺,回到地面才發現手臂上、脖子上都有抓痕」。
陳智菡說,她隔著拒馬,看到拒馬後、正前方的警察,手上正抓著她的項鍊,在豔陽下閃閃發光,想叫警察還給她,但群眾再也無法忍耐,人群努力想辦法向前推進,陣陣推擠中,她那條項鍊已經不再屬於她,但至少可以繼續爭取路權。為了正常的在台北的道路行走,上千人被逼到必須在豔陽下曝曬七小時、衝突、推擠,今天早上起床,淡淡痠痛。
陳智菡指出,根據《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7和28條,警察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進行「封路」,但必須是基於防止或排除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的現行行為或事實狀況,才能採取這些必要措施,並且以其他機關無法或不能及時制止、排除為限。
陳智菡質疑,難道人民走讀危害公共安全?有何理由非排除封鎖不可?路本來就是給人走的,那是人的權利,總統再大,也沒有指揮警察要人民繞路的權力,「要攻擊民眾黨走讀變調,要政治追殺我們早就習慣了,但要知道,走上爬拒馬這條路,根本不是我們所選擇的,要辦就來」。
陳智菡曬出自己受傷的抓痕照。(組合圖/翻攝自陳智菡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