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黃依婷報導
黃國昌未申請到合法路權,因為該區為管制區。(圖/翻攝畫面)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號召民眾發起「司法改革、公民走讀」活動,卻因未申請到合法路權,最終與警方爆發激烈推擠,導致8名警員受傷,甚至黨主席黃國昌被拍到勒住執勤員警脖子。律師林智群也透露,他看到黃國昌發問為什麼警察局可以駁回他申請路權,對此,他也解釋原因了。
林智群發文,黃國昌說他申請路權時有繳保證金3萬元,為什麼警察局可以駁回?林智群也曬出《集會遊行法》第六條,上方寫下,「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審核者,不在此限: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林智群也解釋,首先因為總統官邸附近是遊行管制區,蔣萬安管轄的台北市警察局依法只能駁回申請,他也狠酸黃國昌「也可以去法院咆嘯『我明明有繳錢(裁判費),法院憑什麼駁回我的請求』」,讓他不禁感嘆,卡提諾法學院的法律知識真可怕。
北市中正一分局也表示,民眾黨所申請的路權為「管制區」,其中包括總統府與總統官邸,因此依駁回申請,絕無雙標之情事,後續將依蒐證影片,報請北檢指揮偵辦。集會遊行等都有發布相關規定,強調尊重民眾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呼籲民眾能以和平、理性方式為之。另外,針對黃國昌有勒警等狀況,將會依據蒐證影片來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