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施郁韻報導
普發現金1萬元,民眾最快10月可領到現金。(示意圖/資料照)行政院會今(11)日預計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距離普發現金1萬元又更近一步。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表示,本周就會編訂特別預算,最快10月起就能領取普發現金1萬元。若參考2023年普發6000元的領取方式,共有5種可能領取方式。
總統府已公布「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6條與第9條規定。第6條規定,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5700億元,得視國際情勢變化,分期編列特別預算;其預算編製與執行不受預算法第23條、第62條及第63條規定之限制。
條例第9條規定,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今年3月12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第3條第11款應於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提到,預算規模達2360億元,本周將編訂特別預算。行政院今日院會將通過特別預算,後續送交立法院審議,9月中開議可審議,最快10月開始領到普發現金1萬元。
此次普發現金1萬元的發放方式,將比照2023年普發6000元的模式,提供多元管道讓國人領取。過去發放6000元時,共有5種領取方式,包括: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特定偏鄉造冊發放以及特定對象直接入帳等。
根據財政部資料顯示,2023年普發6000元時,從2023年3月22日開放登記,至2024年1月31日止,超過2348萬人領取,佔估計總人數99.7%,其中以登記入帳的比例最高,達39.8%。
參考普發現金6000元的規範,預計領取普發1萬的對象包含:
1.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2.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
3.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4.大陸地區人民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且取得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者。
5.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
6.香港或澳門居民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
7.前三款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
8.第三款至第七款之人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
9.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