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淡江大橋成為「世界最長單塔不對稱斜張橋」,也是北台灣的新國門地標。(圖/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淡江大橋甫於16日完成合龍儀式,成為「世界最長單塔不對稱斜張橋」,也是北台灣的新國門地標。然而《三立新聞網》獨家掌握,「淡江大橋」四個字的商標權,交通部公路局早在今年2月20日就已申請註冊,4月30日更進一步申請圖案標誌,也就是說,若民眾在橋邊販售印有「淡江大橋」四字的T恤,或印上橋身圖案的車輪餅,恐怕就構成侵權?對此,專精商標法的台大律師解答了。
淡江大橋預計於2026年5月12日通車。(圖/記者李育道攝影)商標申請超廣泛 從貼紙、拼圖到皮革全都包
台大法律系畢業、專精商標法、現任職於天晴和永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蔣昕佑指出,從商標檢索系統可查到,交通部的申請項目相當廣泛,涵蓋第16類(貼紙、文具)、第18類(皮革、箱包)、第21類(紙杯、器具)第28類(拼圖玩具、組合玩具)等等,幾乎將常見的周邊商品類別都納入。換句話說,如果申請成功,理論上這些品項都會受到保護。
交通部註冊「淡江大橋」四字商標與淡江大橋LOGO圖片商標,申請項目相當廣泛,涵蓋第16類(貼紙、文具)、第18類(皮革、箱包)、第21類(紙杯、器具)第28類(拼圖玩具、組合玩具)等等。(圖/翻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申請就有用?律師「淡江大橋」四字不一定構成侵權
不過,蔣昕佑律師強調,商標申請「不一定會過」,即便審查通過,「淡江大橋」四字本身作為地標名稱,在法律認定上是否具有「商品或服務來源識別性」仍存疑。他舉例「蘋果電腦」大家會想到品牌,但「蘋果水果攤」則只是描述,不會壟斷蘋果二字。因此,就算「淡江大橋」四字商標成立,民眾若是正當使用,販售紀念品或周邊商品,一般情況下並不會構成侵權。
交通部設計的淡江大橋LOGO也已申請圖片商標。(圖/翻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圖案商標才是關鍵 車輪餅印淡江大橋LOGO也不行
至於交通部申請的淡江大橋圖形標誌,情況就不同了。蔣昕佑律師表示,該圖案明顯經設計師創作,具有高度識別性,這時若攤販將LOGO直接印在車輪餅或衣服上,就會涉及侵權,因為「每個人畫淡江大橋的方式不一樣,可以清楚辨別是否抄用。」
若確實使用到交通部申請的圖案商標,依據《商標法》規範,恐觸及民事第68條、第69條,以及刑事第95條、第97條,相關罰則包含損害賠償與罰款,最終仍須依侵權態樣與販售數量認定。換言之,少量使用與大量商業販售,其法律後果可能截然不同。
未來民眾若是使用這張「淡江大橋」的圖案恐怕就違反《商標法》。(圖/翻攝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成本一類3000元 「多角化」申請避漏洞
蔣昕佑補充,其實政府單位、企業或創作者若希望保護品牌,通常會採「多角化」申請,涵蓋不同商品類別,以免出現漏洞。以台灣現行規費計算,單次申請約需3000元,若使用電子化方式一類是2700元。交通部這次大舉申請,也顯示官方有意將「淡江大橋」包裝為完整形象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