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判決超基因應歸還吳欣盈「幹細胞」。(圖/資料畫面)民眾黨前立委、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吳欣盈對超基因生技公司提告,要求返還兒子的臍帶血、羊膜、胎盤、臍帶等「四寶」及提取出來的幹細胞。台北地方法院18日一審宣判,判決超基因應歸還吳欣盈「幹細胞」,其餘原物不必歸還。可上訴。
日前開庭時,吳欣盈的委任律師表示,雙方協商時,超基因曾允諾「歸還四寶」,之後才又表示已經銷毀,才會令人質疑超基因不肯歸還。吳欣盈也非只付2萬元訂金,超基因曾允諾由公司總裁幫忙支付費用,但最後仍由吳欣盈支付了90萬餘元尾款。
超基因委任律師邱筱涵則表示,吳欣盈對於保存技術、程序顯然有誤解,所保存的標的為自「四寶」提取出的幹細胞,契約中都有明載。而幹細胞分離出來後,原始組織即無法保留,應是所有客戶都應知悉的基本事實。
律師李傳侯表示,吳欣盈除一開始付了2萬元訂金後就沒再支付其他費用,公司當時依法催告並終止契約,並希望以最完整的方式、沒有任何缺陷的方式,將幹細胞移交給吳欣盈,或者是送到她指定的地方。然而在協商過程中,吳欣盈提出希望能夠免費提供大約價值1500萬產品的要求,當時公司考量決定提供價值500萬元的產品,另1000萬元以做公益方式捐贈,但吳欣盈不接受。
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吳欣盈透過臉書發出聲明表示,感謝法院給她一個溫暖的擁抱。一路走來,面對一家拖延協商、指責客戶、單方違法終止契約的公司,法院認定對方公司應返還屬於她與兒子的幹細胞。
雖然結果沒能滿足全部請求,但她尊重司法,並將持續透過合法途徑提出上訴,取回四寶。因為她相信屬於她和孩子的「四寶」,臍帶血、胎盤、羊膜與臍帶,不是冷冰冰的物品,而是她懷胎十月的心血。母親的愛不能被否認,親情的信物不能被視為廢棄物。
她也要感謝一路支持的朋友,讓她在艱難時刻仍能勇敢站出來。這不只是她一個人的戰役,而是為了提醒社會,科技與產業的發展,必須以「人性」為基礎,以「尊重」為底線。就算過程很長,她依然會堅持,直到有一天,這份母子間的愛能被完整守護「因為有些東西,無價、不可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