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人妻認為科技業的丈夫偷吃,提告男方及小三,因證據不足敗訴。(示意圖/翻攝畫面)高雄治療師小美(化名)跟科技業男技術經理小帥(化名)結婚,未料,婚後6年發現丈夫跟育有1女嬰的小三阿芬(化名)同居還發生性行為,甚至懷疑小孩是兩人非婚生女的結晶,憤而提告兩人求償200萬精神慰撫金;不過小美提出的證據,都無法證明2人有侵犯配偶權行為,因此敗訴,丈夫、小三免賠。
判決指出,高雄女治療師小美(化名)2017年6月10日跟科技業男技術經理小帥(化名)結婚,並在買房同住,未料,搬入新家後,竟發現丈夫跟小三阿芬(化名)在過去兩人同居的租屋處偷情,發生性行為,甚至非婚生女。
人妻小美還在小三阿芬的Youtube影片中,發現丈夫身影參雜在其中,還拍下抱小孩的照片,2023年9月起有購買嬰幼兒食品、用品、保險套等行為,此事,她得知後,憤而提告丈夫小帥、小三阿芬並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小三阿芬則主張,不知小帥已婚,也否認同居,還表示該名女嬰生父並非男方所有,更強調雙方是正常社交,只有請對方代收信件,並無侵犯配偶權。
法院堪驗相關證據,相關影片及照片,模糊不清,難認對象就是小帥,此外,即使是他,也屬正常照片,並無不妥;此外,也並無直接證據證明,有侵害配偶權行為,審理後,認為請求無據,駁回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