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律師李柏寬分享「國有林地堰塞湖應變標準作業程序」,當中明定地方政府「負責撤離通報、撤離及回報、以及撤離解除之工作」。(圖/翻攝自李柏寬臉書)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成嚴重災情,輿論直指花蓮縣府未落實撤離工作,藍營反批行政院卸責,花蓮地檢署則分案調查是否有人為疏失。對此,律師李柏寬指出,農業部於106年就已發布「國有林地堰塞湖應變標準作業程序」,當中明確指出「地方政府負責撤離通報、撤離及回報、以及撤離解除之工作」,花蓮縣府卻未依照權責分工撤離民眾,明顯已違反SOP,「法規一清二楚,任誰也無法抵賴。」
李柏寬在臉書發文表示,當律師的職業病,就是遇到爭議,第一步就先把法規找出來。因為通常什麼事情都會有法規。不查還好,一查就發現:農業部早在106年就發佈了「國有林地堰塞湖應變標準作業程序」,裡面有非常完整的查證、通報、應變、監測的機制。
李柏寬指出,最關鍵的是,在指引中第2.2節「處理權責分工」裡,SOP明確表示:「地方政府負責撤離通報、撤離及回報、以及撤離解除之工作」。而林保署在9月22日上午7時,就已把光復鄉市區全部村里劃入警戒區;但直到9月23日下午2點多溢流時,花蓮縣政府卻未依照權責分工撤離民眾。
李柏寬直言,撇開政治立場,花蓮縣政府這次的不作為,顯然已違反了以上標準作業程序的要求,「法規一清二楚,任誰也無法抵賴」。他也將相關規定截圖並附上「國有林地堰塞湖應變標準作業程序」連結,讓每個人都能檢視誰有照規定做,誰沒照規定做,「真相和責任也就能釐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