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洪姓男子就讀台大法律系期間,涉嫌誘騙少年拍攝性影像,近日遭起訴。台大今天表示,已啟動性平通報程序,洪男雖已畢業,但依台大內規仍可提報懲戒,仍可撤銷畢業證書。
涉案男子就讀台大法律系時犯案,校方已啟動性平會調查。洪男3年前起涉嫌在網路販賣性影像,更喬裝成女性騙取成年、少年男性,於視訊過程中製造性影像再重製販賣,檢警查扣6918部性影像,逾300名男性受害,台灣台中地檢署日前將他依法起訴。
台大校方今晚回應媒體,對有畢業學生涉入相關社會案件深感遺憾。校方並表示,今天獲知此事後,已立即進行性平通報,性平會近期大會將審議是否啟動調查程序,並將調查結果進一步送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
洪男已於今年6月從台大畢業。不過校方指出,依照「國立台灣大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18條,學生在學期間有懲戒事由,於畢業1年內仍可提報懲戒,情節嚴重者可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撤銷畢業證書。
校方表示,案件相關受害人可直接與台大性平會聯繫。將持續持續推動性平教育宣導,加強有關性暴力、私密影像外流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