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程正邦報導
王鴻薇誣指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收受好處住豪宅,被告上法院。(資料照)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狗仔集團」風波延燒,牽扯出《聯合報》前記者侯俐安的獨家「金屋藏潘」內幕。侯俐安稱當初報導前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承租豪宅案,是「長官要求」她與藍委王鴻薇合作才能發新聞。對此,王鴻薇火速發文澄清。
王鴻薇無奈表示,有關潘孟安告她,法院偏信而判她敗訴,她始終不覺氣餒,相信她和團隊一直在做的揭弊,絕對符合公共利益。「但今天這位我過去認為的優秀記者的發文,真的讓我無言。」
《聯合報》前記者侯俐安在臉書發文,回應「金屋藏潘」新聞始末,稱長官要她跟王鴻薇合作,非她所願。(圖/翻攝自Annie Hou臉書)以下是王鴻薇在臉書對侯俐安提出的四點質疑:
一、誰主動?王鴻薇:侯俐安「來找我」合作
針對侯俐安聲稱「聯合報長官指定要跟我合作」的說法,王鴻薇提出反駁:「問題是,這議題自始至終沒有任何一個聯合報長官跟我聯絡過或告知我要和我合作,而是侯俐安來找我。」
王鴻薇指出,當時是侯俐安來找她,她才指定助理擔任雙方聯繫窗口。
王鴻薇找出當年侯俐安寫的報導自清。(圖/翻攝自王鴻薇臉書)二、否認「警告說」:新聞早見報,何來事先提醒?
針對侯俐安指稱「已經提醒我潘孟安是租房子而我還要開記者會爆料」,王鴻薇也提出時間點上的反駁:「真相是,侯俐安在召開記者會前一天就已經發稿,而且在記者會召開之前就已見報了,上面還有斗大的字樣直言『王鴻薇今天將舉行記者會等語』,新聞稿內容也與我記者會內容皆無差別,何來她先前提出警告之說。」
王鴻薇檢視了 2023 年 12 月 4 日記者會的對話紀錄,也「未提及有警告之說」。
三、堅持捍衛爆料者:我不是傀儡,不委責於記者
王鴻薇身為媒體出身,強調自己深知保護新聞來源的原則,並堅守了對爆料者的承諾:「即使在潘孟安出庭要求我交出爆料的媒體記者,我都拒絕。」她透露,今天還有記者問她「委員你被潘孟安告,而且還要賠 50 萬,為何你都沒有怪罪記者爆料」。
王鴻薇的回答是:「我不是傀儡,不是人家讓我爆誰就爆誰,潘孟安這個事件我有研判爆料內容,我認為潘孟安當時身為賴清德最重要左右手,他和光電廠商的關係應該被檢驗,我不會委責於爆料者。」
黃國昌狗仔門風波越演越烈,現在扯到王鴻薇助理負責兜售偷拍照牟利。(資料照)四、爆料有憑有據 雖敗訴會持續上訴
王鴻薇最終仍對侯俐安的行為感到不滿,表示她雖然敗訴,但仍認為爆料有憑有據,會持續上訴。對於消息來源,她堅持「即使今天下午媒體再來問我是不是侯俐安爆料,我也堅持不透露消息來源。」不過,對於侯俐安自行公開,王鴻薇則必須將偏離事實的部分做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