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長官鬥爭的犧牲品?海軍上尉帶手機進「岳飛軍艦」戰情室…慘吞1大過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海軍「岳飛號飛彈巡防艦」謝姓上尉補給官去年因攜帶智慧型手機進艦上戰情室使用,遭軍方記一大過。(示意圖/PIXABAY)
海軍「岳飛號飛彈巡防艦」謝姓上尉補給官去年因攜帶智慧型手機進艦上戰情室使用,遭軍方記一大過。(示意圖/PIXABAY)

海軍「岳飛號飛彈巡防艦」謝姓上尉補給官去年因攜帶智慧型手機進艦上戰情室使用,遭軍方記一大過;他不服氣,認為淪為長官鬥爭犧牲品,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綜合相關證據,認為懲罰,於法並無不合,因此駁回謝姓上尉補給官撤銷之訴。

判決指出,謝姓上尉補給長,在海軍一四六艦隊「岳飛號飛彈巡防艦」服役,2024年1月3日上午9時許,因攜帶民用智慧型手機進入艦上屬「禁制區」的戰情室使用,觸犯陸海空軍懲罰法遭記一大過。

謝姓上尉補給長否認攜帶手機進入禁制區,只在主計科預財官少校通話時說,把輔導長個人資料存於手機,要看一下在回報,就被認定攜帶手機進入禁制區,此類推論與常情有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此外,他還說,官階僅上尉,懲罰評議會成員、約談人,動輒少校階級以上,為順從長官的意思,避免被找麻煩才會書寫相關過程,未料,長官不但沒停止鬥爭,反而變本加厲,將他重懲。

據岳飛艦戰情室入口處張貼禁制區禁用手機標語,及設置手機保管櫃,已善盡示警及提醒之責;該艦LINE公務群組也曾宣導相關資訊;謝姓上尉補給長事件上領導幹部,服役超過13年,對相關規定應知甚詳,理應知悉相關手機使用規定及限制。

此外,經軍方評議會委員決議,及綜合考評後,認定謝姓上尉補給長犯後態度不佳,無悔意,並意圖卸責,嚴重影響軍譽及損害軍紀等情,核予原告「大過乙次」懲罰,於法並無不合。

法官審理後,認為謝姓上尉補給長各項主張,均不可採,軍方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均無違誤,訴願決定予以維持,訴請撤銷,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高雄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