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黃帝穎律師今(4)天指出,《鏡週刊》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狗仔公司收200萬拿錢辦事涉收賄,他說,立委拿錢質詢,涉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處7年以上徒刑。
黃帝穎律師說明,黃國昌質詢個案若藉凱思收錢形同徐永明案翻版,立委職權對價關係不必本人收錢,透過政黨或公司收錢仍屬不正利益。(圖/翻攝畫面)黃帝穎律師表示,《鏡週刊》今天報導黃國昌豢養狗仔資金持續現形!他說,週刊掌握,黃國昌支付狗仔薪水的凱思國際,今年年中收到一筆200萬元神祕注資,來源竟是成衣大廠臺雅集團已故老董沈裕雄之子沈淳浤,巧的是,黃在國會殿堂高調質詢法務部,為沈家老董遭詐50億元出氣,更自爆在該案幫了很多忙,形同收賄對價。
黃國昌質詢個案若藉凱思收錢形同徐永明案翻版,立委職權對價關係不必本人收錢,透過政黨或公司收錢仍屬不正利益;黃帝穎律師說明,檢察官起訴徐永明「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認定徐永明借用立法院紅樓會議室作為舉辦場所,再共同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也約定由吳世昌作為收受賄賂的聯繫窗口,並以200萬元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構成期約。台北地院判決徐永明收賄罪,量處7年4月徒刑。
黃帝穎律師進一步指出,同樣是200萬元,若週刊報導屬實,黃國昌的狗仔公司收200萬元,與黃國昌質詢法務部有關出資者個案形成對價關係,如同徐永明案翻版,依據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低消就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