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賴中強痛斥蔣萬安胡扯,桃園、台中都是在議會預算審查前補正預算案,「就是你蔣少爺最任性,違法短編!」(圖/記者楊士誼攝影)台灣經濟民主連合12日痛批藍白惡搞財劃法,北市府新增450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竟完全用不到,台北市長蔣萬安將此450億元不編入明年預算,明年依然可以零舉債。經民連表示,由此可知,藍營財劃法修正版本根本沒有修正必要。北市主計處稱此事完全不實、應停止造謠。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今(13)日痛斥蔣萬安胡扯,桃園、台中都是在議會預算審查前補正預算案,「就是你蔣少爺最任性,違法短編!」
賴中強拋出七問,痛批蔣萬安:
一、 賴中強指出,預算法第一條明定該法是在規範「『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蔣萬安什麼時候變成「蔣中央」,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中央政府」,可以適用「中央政府」預算規定?
二、 賴中強表示,蔣萬安說準用預算法第四十六條,該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他質疑,台北市是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有經行政院決定?蔣萬安八月底提出,是要送立法院審議?
賴中強說,1994年《直轄市自治法》第十八條就已明訂「市總預算案,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九月底)前送達市議會,市議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審議完成。」該法廢除後,現行《地方制度法》第四十條也規定「直轄市總預算案,直轄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他質疑,難道現在還是舊黨國時期,或者蔣萬安還在懷念舊黨國時期?要將台北市當成中央政府的「附屬單位」?
三、賴中強續指,市議會本會期是10月8日開議,10月29日第一次預算編列報告,就算自作聰明,比法定期間提前一個月送預算案,從財政部8月29日通知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數額,到10月29日市政府第一次做預算報告,「蔣少爺」足足有兩個月時間可以重送或補正預算案,為何不做?桃園,台中都在議會審查前補正,「為何就是你蔣少爺最任性,違法短編!」
四、 賴中強質疑,為何全國六直轄市都將財政部通知新增統籌分配稅款編進2026年度預算案歲入,並交代歲出用途?獨獨只有台北市預算書寫「2025年統籌款697.8億元,2026年統籌款699.7億元」,幾乎沒有增加,「蔣少爺」是在欺騙台北市民?中央要給台北市的1149.2億元跑到哪裡了?增加的450億元不見了嗎?「為何六都,就是只有你蔣少爺做不到將新增統籌款編入預算案?」
五、賴中強批評,蔣萬安說短編的450億元將來會以追加預算處理。然查詢歷年追加預算資料,近十六年來台北市政府追加預算案,全部都是在三月底以後提出,甚至有約半數是在下半年提出,沒有任何在總預算審查期間即可提出追加預算的實例。他質疑,蔣萬安故意把這筆錢拖到選舉前再追加預算,是要逃避監督?難道是要綁樁用?「如果明年,超大量小型工程款,把台北市馬路挖得坑坑洞洞的,是不是該怪蔣萬安」。
六、 賴中強也指出,蔣萬安說「市府早已向議會完整說明將以追加預算程序編入中央在8月29日後陸續公布的相關『補助』」,今年與明年的2501億元中央「一般性補助款」與中央各部會的「計畫型補助款」確實是「補助」,確實會編入中央政府的歲出預算;但是「統籌分配稅款」,根據財劃法規定,是要由受分配的地方政府編進歲入預算並交代歲出預算用途,中央不會將此稅款編入預算。他抨擊,不將新增450億元分配款編進預算,將創造憲政笑話,「中華民國政府向人民收了稅,卻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機關負責地把這筆錢編進政府預書?蔣少爺,你是要回到你蔣爺爺的爸爸,那個軍閥就是王法的時代嗎?」
七、賴中強表示,根據財政部的作業規定,「統籌分配稅款」係按年度金額按月平均撥付。財政部明明要給台北市1149.2億元的統籌分配稅款,你蔣少爺的台北市政府預算書卻只編列699.7億元。蔣少爺的意思是明年一月開始,財政部每個月只要撥給台北58.3億元,而不是95.8億元?全中華民國政府沒有任何機關編列預算的450億元台北市新增統籌分配稅款,「你說奉公守法的財政部公務員怎麼撥?你們蔣家都是這樣幹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