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沈姓主管開會時揭露林女罹患帶狀皰疹遭判賠1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台積電公司林姓女工程師,先前控訴沈姓副理職場霸凌,還洩漏她罹患帶狀皰疹等隱私,導致同事在群組戲稱她為「皮蛇」;法官依違反個資法判沈男2月徒刑,全案確定;林女再提民事求償82萬元,台中地院認為,沈男洩漏女下屬疾病、個資等隱私,判他應給付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林女指控,2021年間,沈男擔任台積電薄膜部門副理,當初以「女工程師無須值夜班」等條件招攬員工,沈男卻擅自更改職務內容,不但要求她值小夜班,還讓她單獨值日班,甚至駁回加班單,沈男還寄信給同事,內容充滿嘲諷、排擠意味,並表示:「請不要在00:00放她走!」
林女表示,沈男在公司開會時,公開洩漏她罹患帶狀皰疹等個人資料,連她抱病上班一事,也被惡意解讀態度欠佳、不適任,後來她因病請假數周,沈男卻稱工作進度落後,要求她休假回去上班,然後持續刁難她,讓她感覺重回煉獄。
林女還說,沈男聯合同事在群組中對她集體霸凌,並以廢物、肥、白爛、皮蛇、智障、白痴、笨、呆、豬等字眼形容,還以「怎麼沒被炸死?」、「真希望他媽知道他女兒這麼廢」等字句貶損她的人格,還想以不合理的工作量欺凌她,遂對沈男提告求償82萬元。
沈男辯稱,按照勞基法保障,分娩女性不得安排夜班,但林女並未懷孕,過去也有女員工值小夜班,亦沒有刻意退她加班單;他寄信是要求同事善意協助,自己也與同事相處融洽,才會以詼諧口吻相互溝通,他提到林女病況並非故意,亦是避免他人受病毒傳染,否認有霸凌林女之情事。
法官認為,沈男開會時散布林女病況,以及生理假、病假及就診資料等個資,明顯侵害林女隱私權,至於沈男職場霸凌部分則認定不成立,林女求償薪資損失無據,考量雙方學歷、收入及侵害程度等情狀,判沈男應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