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基隆報導
員警喬裝嫖客,泰國籍應召女子脫光衣服,準備幫男方脫衣時,男警隨即表明身分逮人。(示意圖/翻攝畫面)基隆蔡姓婦人因家境免持竟租屋當起「老鴇」,利用「抖音」發布徵求應召小姐貼文,容留、媒介嫖客性交;今年替喬裝嫖客的員警安排泰國籍女子以1500元價碼,安排性服務;待女方脫光,準備幫男方脫衣時,男警隨即表明身分逮人;此案,應召女遭遣返回曼谷;蔡姓婦人則被依圖利容留性交罪,遭法院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姓婦人在基隆租屋,在到社交平台「抖音」發布徵求服務小姐貼文,意圖容留、媒介女子從事猥褻、性交行為;今年5月29日媒介泰國籍女性阿花(化名)替嫖客以每次15分鐘、收費1500元方式進行性交易。
蔡姓婦人每次可從中抽取400元利潤,剩餘1100元則由應召女阿花所有,某天,員警喬裝嫖客前往假意,談妥價格1500元後,便引導進房間,待女方脫光衣物,並主動作勢幫該警脫去衣物時,隨即表明身分逮人,並查扣1批保險套、2瓶潤滑劑等證物。
案發後,阿花於今年6月2日遣返回泰國曼谷,至於蔡姓婦人則被依刑法第231條第1項前段之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猥褻、性交之行為,而容留以營利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蔡姓婦人明知政府執法單位極力掃蕩色情,以端正社會風氣,仍貪圖個人不法私利,從事媒介、容留女子與他人為性交工作,藉此謀取不法利益,所為助長社會不良風氣、敗壞善良風俗;審理後,將她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