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起訴天一愛公司及負責人等3人。(圖/資料畫面)知名女性調理品牌天一愛本草生物公司,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藥品許可,於市面上販售生化湯、十全大補湯基準方之加減方。為避免被查緝,且利用屏蔽政府機關的IP位置阻擋執法人員進入官網,截至下架為止,已銷售達166萬4410元的產品。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負責人等人認罪,依販賣偽藥罪起訴公司負責人朱耿慶、白凱文、黃鼎文等3人,公司法人部分則科以10倍以下罰金。
對於檢方起訴,天一愛公司也發出聲明,強調公司從未參與產品研發、配方制定或製造流程,銷售前作業均遵循天一藥廠與天一本草食安規範、主管機關要求,卻遭受同等處分,實屬不盡合理。
檢警追查,朱耿慶等3人自2022年10月間起,透過陳姓女子取得「愛小月」產品組合內之「淨化精萃」、「養氣精萃」和月經調理產品組合內之「舒纖精萃」、「美妍精萃」之藥液成分及比例後,委託相關藥廠製作成品,再由朱男等人以天一愛公司名義,透過整合行銷公司架設的「天一愛公司」官方網站,及MOMO、PCHome、蝦皮等管道進行銷售。
在「愛小月」產品介紹頁面中,會要求消費者一定要按照療程順序飲用,並宣稱飲用後可協助小產的女性將惡露排乾淨之醫療效能。另於「月經調理」的銷售頁面中,也要求消費者照療程飲用,達到調理月經的功效。
2024年11月間,衛生福利部認定「淨化精萃」、「舒纖精萃」為生化湯基準方之加減方。「氧氣精萃」、「補身精萃」、「美妍精萃」則為十全大補湯基準方之加減方,均屬藥事法定義的藥品,因此透過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發文給行銷公司,要求將偽藥產品下架,並應依藥事法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則前往天一愛公司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辦公室進行稽查,並於檢查紀錄表上記載該公司已違反藥事法規定。
但即便如此,朱男等人也清楚知道產品並未依規定申請藥品許可,屬於偽藥狀況下,為貪圖自身利益,繼續透過蝦皮等相關管道繼續販售,且為避免遭檢警、行政機關查緝,還透過不明管道取得台灣各政府機關的IP資訊,利用屏蔽政府機關IP位址,阻止執法人員進入官網調查。直到同年12月間才下架產品,此期間已賣出高達166萬4410元的偽藥產品。
檢方認為,朱男等人明知衛生局已認定產品為偽藥,仍不願下架產品,甚至透過架設香港網站,以海外網站的名義在台灣繼續販售偽藥,並透過屏蔽IP方式阻擋檢警,顯見視國民健康為無物。
考量朱男3人皆已坦承犯行,並已繳回全數犯罪所得166萬4410元,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依法沒收犯罪所得。
而對此,天一愛公司也發出聲明:
天一愛公司聲明:盼媒體平衡報導、厘清事實
針對天一愛公司遭檢方起訴一事,本公司特此向社會大眾及媒體朋友說明,盼望外界能夠基於事實平衡報導,避免造成誤解。
一、涉案之漢方保健品,為天一公司於 2011、2012 年即已公開販售之產品。
上述產品均為天一公司在本公司與其合資成立前即已生產及上市,所有生產、製造與研發流程均由天一公司負責,與天一愛公司無涉。
二、天一愛公司(公司負責人朱耿慶、營運長白凱文、幹部黃鼎文)並無參與產品生產或研發。
本公司僅負責市場行銷與通路銷售,並未參與產品製程,也未涉及任何成分開發或製作。
三、在得知產品可能涉及法規風險後,本公司已第一時間全面下架。
天一愛公司秉持善意經營原則,在掌握可能觸法疑慮後,立即將相關產品下架,以求慎重負責。
四、本次遭檢方起訴,對本公司並非全然公平。
本案核心源自天一公司過往的生產行為,天一愛公司並無涉及製造或開發,但卻遭受同等處分,實屬不盡合理。本公司將保留法律救濟途徑,不排除提出上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五、盼媒體朋友基於事實平衡報導,避免造成大眾誤解。
天一愛公司願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也希望媒體能在報導時呈現完整脈絡,避免將天一愛公司視同生產單位,造成商譽持續受損。
天一愛公司在此向支持本公司的消費者表達感謝,並承諾持續秉持誠信原則,提供更安全、透明的產品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