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副總統蕭美琴現身IPAC峰會並發表演說(圖/翻攝IPAC官方社群)副總統蕭美琴11月受IPAC之邀赴歐洲議會發表演說,一名陳姓男子卻在社群平台指稱台灣捐了80億歐元才促成此事,陳男因此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台北地院今(18)日則認為,該訊息無法使聽聞者心生畏懼及恐慌,因此裁定不罰。對此,外交部表示,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裁量權,惟對於本案最終未予處罰之結果無法接受,將協調相關單位及研議後續救濟措施及應處方法。
外交部表示,外交部關注到我司法機關就本案所作裁定,已明確指出該特定人士於網路散布關於相關說法並非事實,屬於虛假訊息;判決也指出,被移送人明知相關資訊不實,仍故意向公眾散播。上述認定已清楚說明,本案相關內容缺乏任何事實基礎,屬惡意錯假訊息,並非基於合理查證或公共利益所為的意見表達。
外交部指出,當前國際情勢嚴峻,我國長期面臨境外敵對勢力運用錯假資訊進行輿論操弄,對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已造成嚴重影響。本案當事人的錯假言論實涉及我外交政策、對外關係及國家領導人活動,已被境外敵對勢力利用,進而操作輿論、擾亂社會大眾認知。
外交部強調,這類訊息的危害,已非單純個人言論爭議,而是關乎整體公共利益、國家安全與民主制度運作的問題。先前依法報案,目的即在防止明顯不實且具高度誤導性的訊息持續擴散。錯誤資訊不僅無助於公共議題的理性討論,反而會扭曲事實、破壞民主社會賴以運作的資訊基礎。
外交部重申,錯假訊息本質上不屬於言論自由所欲保障的範疇,民主法治國家也普遍認為,即使是政治性言論,其言論自由的行使仍應以事實為基礎,並不得損害公共利益與社會安全。
外交部表示,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裁量權,惟對於本案最終未予處罰之結果無法接受,針對本案,外交部將協調相關單位及研議後續救濟措施及應處方法。期盼未來相關案件法院審酌案情時,針對當前國家實際面臨的挑戰、國際局勢、資訊戰風險及國家安全環境等整體脈絡下加以衡量,共同守護我國民主社會的制度運作與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