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新北科技公司女董座丈夫與小三外遇長達8年時間。(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新北市1間科技公司女董座小萱(化名),先前因丈夫在中部科學園區工作,2人長期分隔兩地,幾年後才回到新北市共同生活,沒想到丈夫又到台中某大學攻讀研究所,2人再度展開分居生活,小萱越想越不對,仔細調查後發現,丈夫外遇已有8年時間,遂對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判小三應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萱主張,她與丈夫結婚逾20年,原本共同經營科技公司,丈夫在2015年間前往中部科學園區工作,自己則留在新北市經營公司;後來丈夫返回新北市,與她共同生活一段時間;2023年5月間,丈夫又到台中市某大學攻讀研究所,同年底她調查後發現,丈夫與1名女子有染,而且外遇時間長達8年之久。
小萱還說,她發現丈夫偷腥一事後,隨即傳送訊息質問對方,內容提及「我發現你的小三了」、「8年」等字句,丈夫起初表示:「對不起,不知道怎麼解釋」,後來才說出自己與小三交往情形,讓她身心受到極大打擊,遂對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三辯稱,她知悉小萱丈夫已婚,但自己是喝醉後被對方性侵,後來她擔任人夫助理,長期處於小萱丈夫權力支配狀態,又擔心對方做出極端決定,因此自己不敢開口提出斷絕關係,但2人並非是一對情侶。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認為,2人相處與一般情侶無異,亦無證據顯示小三喝醉後被小萱丈夫性侵,加上小三已知對方身分,但與小萱丈夫出遊、同居及約會,時間長達8年之久,侵害配偶權事實明確,考量雙方資力、職業等情狀後,判小三須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