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的御用律師為張睿文。(圖/翻攝畫面)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的御用律師張睿文,因涉嫌協助傅的管家李慶隆逃避檢調偵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依藏匿人犯罪判處張睿文有期徒刑8月,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20萬元。此外,台北地檢署認為張睿文行為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已於昨日將其移付懲戒。
回顧全案背景,檢調單位為偵辦傅崐萁競選小物案件,於西元2025年3月針對傅崐萁的管家李慶隆位於台中的住處執行搜索。李男隨即失聯並遭到通緝,直至同年5月才主動投案。
判決書及起訴書指出,傅崐萁的御用律師張睿文於2025年3月10日接受李慶隆委任,擔任其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案件的辯護人。然而,張睿文明知李慶隆為刑事被告,卻在接任委任後的3月10日至12日間,向不知情的房仲謊稱「親戚北上求職」,藉此取得台北市大安區麗水街一處套房的鑰匙,作為藏匿地點。
張睿文助藏傅崐萁管家李慶隆(圖)。(圖/資料照)為確保李慶隆行蹤不被發現,張睿文於3月12日深夜展開一連串掩護行動。她先協助李男將車輛駛入律師事務所的地下停車場,並引導其停放於私人車位,隨即讓李男在現場拆卸車牌以躲避查緝。
隨後,張睿文駕駛另一輛車,將李慶隆載往先前借用的麗水街套房藏匿,並代為支付了1萬7000元的租金。當調查官後續追問李男去向時,張睿文更謊稱當事人未依約出現且已失聯,企圖誤導偵辦方向。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張睿文身為律師,竟藏匿刑事被告,妨害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實無可取。但審酌張睿文於法院準備程序中自白認罪,且考量其自1986年擔任律師迄今,目前月收入未達10萬元,並需照顧罹患肝癌末期、耳聾且有失智現象的配偶。
法官認定張睿文應是一時失慮,經此教訓應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緩刑5年,但為彌補其對法秩序的侵害,命其須向公庫支付120萬元。全案可上訴。